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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计划自2020年起实施自然人财产和收入公开制度


作者:刘博   来自: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5-9-9 15:25:16

        国际文传9月7日阿斯塔纳讯,哈萨克斯坦下议院于9月7日介绍了“修改和补充关于国内公开自然人财产部分法律”的草案。该草案将进行阶段性地实施并向财产和收入公开制度过度。第一阶段,在2017年国家公务人员、国企和央企员工首先进行财产和收入公开;第二阶段,2020年将公开范围扩大至所有自然人。所涉范围包括哈成年人、归国侨胞和拥有固定资产的个人,登记固定资产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哈境内拥有财产和获得非纳税收入的外国人。

        此后,将通过提供资产和债务声明进入公开制度,声明中将反应在哈境内和境外的财产、存款和自然人债务等。下一阶段,将实施每年公布制,公布内容包括收入、出让和所得的财产(登记在国家或其他机构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有价证券等)、获得上述财产的支出和支出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