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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国家法律

哈萨克劳务许可政策调整将对我在哈投资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作者:   来自:中国驻哈使馆经商参处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1-2-22 22:03:46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近日消息,2010年6月26日,哈总统办公厅主任签发命令,对在哈境内合资企业中哈方人员的聘用比例进行了规定,其中哈方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70%;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不少于90%。要求凡涉及聘用外籍人员的在哈企业于2011年底以前遵照执行。
我处认为,此规定将导致哈现有劳务许可制度更趋严格,对我在哈投资企业将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其一,将使中哈双方管理人员比例严重失衡,必将导致中方对合资公司失去管控能力,难以保证中方投资安全;其二,将使得中方人员数量锐减,无法保证有足够的骨干力量进行项目建设。
据了解,中石油集团承担的中亚天然气管道(哈境内段)项目,为确保投资安全,目前在中哈合资公司高级管理层和中层保持中哈双方人员比例对等配置。哈政府上述规定实施后,由于哈方无法提供符合专业技术要求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中石油很难保证实现在2011年底达到输气能力300亿立方米的目标。
我在哈的中石油等企业提出,希望我政府部门与哈政府主管部门商谈,请哈方对中方重大投资项目在劳务许可方面给予特殊待遇,即按照中哈双方投资比例确定企业双方高级管理人员比例,同时保证中方总人数占合资公司人数比例最高可达到30%,或将对哈投资项目的中方总人数占中哈双方员工总数的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