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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国家法律

哈规定10月1日起所有矿产企业采购必须上指定网站公开交易


作者:   来自:中国驻哈使馆经商参处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0-8-15 21:58:02
        哈石油天然气部所属合同事务局局长努尔别科夫日前称,哈油气部正在与多家大型矿产开采企业进行磋商,希望扩大对哈萨克本国产品的采购份额,以促成建立一种有助于哈萨克生产企业的切实可行的采购运行机制。目前在北里海项目的谈判进展顺利(NCOC),但在卡拉恰干纳克、田吉斯等油田项目上的谈判进展稍缓。
  努尔别科夫指出,2009年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本国和外国矿产企业对商品、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总额为170亿美元,其中上述三大油田开采项目的采购金额占了52%。但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对大型资源开采公司217个合同的核查发现,对哈萨克本国产品的采购额仅占1%。
       努尔别科夫强调,根据新的《地下资源法》,从2010年10月1日起,所有矿产企业采购活动必须在名为“资源开采和经营所需商品、工程和服务注册网(Реестр товаров, работ и услуг, используемых при проведении операций по недропользованию)”的电子交易平台(www.reestr.kca.kz)上进行。这一机制的实质是通过建立网上公开交易平台,吸引更多的本地承包商参与矿产项目的工程建设,为本土企业创造更多的销售渠道和机会,扩大与外国企业的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