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法律网--专业创造价值
我想去旅游 体验俄罗斯民俗风情 旅游
前苏联国家法律

哈萨克斯坦3月1日启用新签证制度


作者:   来自:中国驻哈使馆经商参处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0-7-20 13:44:34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223日报道,据哈萨克斯坦外交部网站公布的消息,哈外交部、内务部联合发布命令,自201031日起,启用新修订的签证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两种签证类别。除已有的商务私人旅游过境”……等签证类别以外,新增传教签证(миссионерская виза出境签证(выездная виза两种新类别。

  2商务签证等不再延期。应哈萨克斯坦的法人邀请来哈的商务签证不再予以延期。但应哈国家机关,国际组织、各国常驻哈萨克斯坦的外交、领事机构的邀请来哈的商务签证除外。

因私、旅游、传教、过境签证不予延期。

  3,新增常驻证代替签证的规定。在哈注册登记的国际组织、各国外交、领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凡持有哈外交部颁发的常驻证的,均可免签证在哈居留。即常驻证可代替其在哈境内履行外交和公务活动期间的签证。

  4,所有签证均按出境签证模式发放,出境签证外。

  5,新增三次往返因私旅游签证种类。其有效期不超过90天。

  6,对47个发达国家的公民简化签证办理程序。可无需邀请函申办外交、工作、商务、因私和旅游签证。

  7,根据国际上的对等原则,可发放有效期为3年或更长期限的外交因公投资商务签证。

  8,无需再先向移民部门提交申请。新签证制度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手续。例如,邀请单位可直接到哈外交部递交签证申请,无需再征求移民机构意见,但因私签证除外。


  附:新签证制度原文文件

  
哈新签证制度(201031日生效 Ru
  附件:
  1,
Visa_Application_For_ Kazakhstan
  2,приложение 1 на рус
  3,приложение 2 на рус
  4,см
  5,см
  俄文原文链接地址:http://portal.mfa.kz/portal/page/portal/mfa/ru/content/consular_info/visa_info

  
哈新签证制度(201031日生效 En
  英文链接地址:http://portal.mfa.kz/portal/page/portal/mfa/en/content/consular/visa_info

                       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收集整理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