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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国家法律

请来哈萨克斯坦经商、开拓市场的各类中国单位注意!


作者:   来自:商务部网站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08-10-22 14:08:40
请来哈萨克斯坦经商、开拓市场的各类中国单位注意
最近一个时期,我国内有不少各类单位来哈萨克经商、考察,探讨合作项目。在此,我处提醒我国内有关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一、来哈进行商务考察务必办妥合法的入境手续,在哈合法逗留,并遵守哈法律及有关规定。
二、建议通过合法、正常的途径与哈方有关部门、公司和企业建立业务联系。如经过哈方某个人关系与哈企业联系,应慎重查证中间介绍人的背景,以免上当受骗。
根据哈有关法律,不得向哈公职人员及有关商业人士行贿,违者将负责法律责任。
现提供以下最近发生的事例,提请中方单位注意,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一)事例一:不久前,我国内某企业两位工作人员,为获得哈方对某个项目的批准,向哈某政府官员提供了“好处费”,被对方(接受钱物者)秘密录像,之后哈方执法部门对这两个中国公民提起刑事诉讼,指控犯有行贿罪,并已在哈监狱关押。
(二)事例二:不久前,我国内一家研究单位经哈某私人关系来哈考察建设工程市场。哈中间人称是哈政府某领导人的亲戚,可以通过关系使中方单位获得项目。在中方单位人员抵哈后,该哈人要求中方单位首先向其提供几百万元人民币作为报酬,否则不予合作。中方单位无奈被迫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