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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灰色清关”全面报告


作者:   来自:www.wzed.com.cn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09-7-28 21:16:03

  2005年,灰色清关再度令众多温州商人头疼不已,它究竟有多少玄妙?是否无可规避?本报记者通过层层关系,特约定居俄罗斯近20年、长期从事中俄贸易研究工作的莫言(化名)撰文,全面披露灰色清关内幕。文中观点未必完全正确,但可以给温州商人一个新的思路。

  一提到灰色清关,不少人就认为在这件事上中国人吃了大亏:俄国运输清关公司赚了大钱,俄国老百姓用上了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俄国大市场收取了大批税款,俄国各大城市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俄国各类执法部门有了敲诈勒索和中饱私囊的可能;只有中国商人成了每次查抄的牺牲品,由于拿不出完税证明,商品被罚没,有冤无处诉,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折磨。

  但与俄罗斯大企业惯用的灰色清关的复杂运作方式相比,中国输俄商品的灰色清关流程则相对原始,中间环节少,隐蔽性差,极易成为俄执法部门的查抄对象,这也是多年来中国商品在俄屡受重创的根源所在。但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中国商人没有认识到他们面临的危险。

  俄每年的灰色进口约125亿美元

  2005年8月,俄罗斯工商会副会长在《关于轻纺商品市场的经济安全问题及解决出路》专题会议上,引用了俄中央银行的估算数字,称俄罗斯每年的灰色进口规模约为125亿美元,灰色进口商品主要来自东南亚各国、中国和土耳其。在个别品种上,灰色清关的商品甚至超过俄产同类商品的1-1.5倍,尤其以轻纺行业受害最深。

  日用家电也是灰色清关的重灾区。据2005年8月俄罗斯《商业家日报》转引的“俄罗斯家电和计算机设备生产商及销售商联合会”估算的数值,灰色清关的比例为10%-90%。

  俄《共青团真理报》2005年10月撰文称,如果以灰色清关在各行业平均比例为30%计算,2004年俄罗斯海关统计的进口商品金额为750亿美元,当年灰色清关的进口规模约为200亿美元。

  俄大企“妙用”灰色清关

  俄灰色进口商品及其资金流程图

  在俄罗斯,灰色清关的运作大致可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种形式。这里重点分析俄大型销售企业惯用的方式。这里有一整套繁杂而巧妙的流程,涉及物流的多个环节,即便俄海关或检察部门有所察觉,也很难立案,想追溯到源头更是枉然。下面是俄罗斯媒体根据近年发生的走私大案绘制出的一个大致流程。

  (a)俄从事商品销售的公司(包括知名品牌的正规经销商,以下简称为公司A)在确定进口商品计划后,利用虚假买卖合同,通过不法金融机构(专门从事非法洗钱业务的银行,通常为波罗的海地区的银行)向境外汇款,将黑钱汇入自己掌控的离岸公司账户(以下简称为离岸公司A)。

  (b)离岸公司A收到汇款后,与外国生产商签订转口贸易合同,并将货款汇入外国生产商账户。因灰色清关过程中进口合同价格被人为大幅压低,或将商品易名为免税或低税产品,根据俄罗斯相关法律规定,能够通过正规合法方式汇出国外的合同项下的外汇额度非常有限,所以此环节汇出的款项为俄从事商品销售的公司购买进口商品的最主要款项。

  (c)外国生产商收到货款后,从事生产并在货物备齐后启运货物,并按照转口贸易合同规定,将商品发给另一离岸公司(此公司一般为俄海关报关行开办,或者与其保持密切合作,以下简称为离岸公司B)。

  (d)离岸公司B与俄海关报关行及附属的“一日公司”制作虚假进口合同,表面上由“一日公司”进口离岸公司B的货柜,并制备所有必要的虚假清关文件。

  (e)俄海关报关行受“一日公司”委托,使用假合同、假单据为其办好货物清关,并在手续齐备后转给“一日公司”。

  (f)“一日公司”与公司A签订买卖合同,将货物以卢布计价,貌似合理地卖给真实的收货人,形式上相当于正规的国内贸易。

  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公司A将合同规定的购货金额打入“一日公司”账上,并由其按照链条所示,将此款项回溯几环,汇到外国生产商账户上(此为真实货款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货款则是通过非法渠道汇出)。至此,灰色清关的货物几经周折,在合法报关单的掩护下,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商贸中心或超市货架。

  至于逃漏的所有未缴税款(包括增值税在内),在清关结束后都挂在“一日公司”账上,并随着“一日公司”的自然消亡而勾销。

  中国输俄商品为何灰色清关屡受重创

  与前面介绍的俄大企业惯用的复杂运作方式相比,中国输俄商品的灰色清关流程则相对原始,中间环节少,隐蔽性差,极易成为俄执法部门的查抄对象,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商品在俄屡受重创的根源所在。

  但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中国商人没有认识到他们面临的危险。每次查抄中国商品的事件发生后,受损商户都怨声载道,称自己的商品是以包税方式运到俄境内的,不在灰色清关范围之内,或者说偷税的责任不在己方。这里面就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

  应当说,俄方对于灰色清关的理解和中方(或者说中方大部分人)的认识不完全一致。中方关于灰色清关的说法源自俄方媒体,在多数人心目中通常认为是包税运输的别称。“包税运输”,顾名思义是一种运输和清关的特殊结合,它与灰色清关是不同概念。   

  灰色清关不是包税运输

  如果将“灰色清关”与“包税运输”这两个概念进行对比,可以看到:两者着眼点不同,灰色清关是通关走私的形象说法,不涉及任何特定的运输方式,而且既可以委托清关公司全权代理清关,也可以委托与俄海关有密切关系的个人清关。包税运输(华商通常将其称为“包机包税”)中含有清关,清关方式可能是白色的(但这种情况很少),也可能是灰色的甚至是黑色的,主要是委托清关运输公司全程办理。因此,不能认为“包了税”就完全合法,如果没有全额纳税,就仍属灰色清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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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俄包税运输的历史

  华商所指的包税运输最初的形式是包机包税,而“包机包税”的最初形式是旅游包机业务,开始于俄刚刚独立的1992年。当时,俄实行的“休克疗法”造成了国内经济急剧恶化,日用消费品严重匮乏,进口商品特别是价格低廉的中国商品有着很好的市场。1994年之前,俄海关规定,入境旅客可以免税带进5000美元自用合理物品。一些精明的俄国人从中看到了商机,利用俄大量闲置的军用飞机,采用旅游包机的形式,吸引大批俄旅客赴华,随后将购买的中国商品随机带回,俄海关与空运公司只收取少量的运费和手续费,包机业务由此产生。

  1994年以后,中国公司和商人也开始利用包机向俄运货,并把这种“运输+清关”的方式取名为“包机包税”。应该说,这一阶段俄官方对此持默许态度。

  1995年,俄政府发现这种进口方式造成海关税款大量流失,于是开始进行查处,“包机包税”曾一度暂停。

  1996年春,经俄民航部门与海关协商,空运业务得以恢复,但海关要求包机所运货物需正规通关,由海关批准的报关行办理,或货主自行清关。当时俄已对轻纺产品征收很高的进口关税,若正规清关,中国输俄商品将丧失价格竞争力。货运公司为保证空运货源,货主为保证高额利润,二者都倾向于利用前者建立的多家“一日公司”办理报关,通过与海关内部腐败分子相勾结,以虚报、瞒报方式大量逃税。清关结束后,货运公司直接将货物分发给货主。因报关单据已与实际货物不符,故从不向货主提交。

  “包机包税”运输清关方式于1997年前后发展到顶峰。近10多年来,运输方式也由单纯的空运扩展到铁路、公路、海运,并逐步形成了从运输到清关的一整套包税运输体系:包机包税,包车包税,包船包税。

  华商屡屡遭难

  中俄间灰色清关完全由俄国清关公司和海关进行暗箱操作,货主得不到任何证明其货物来源、报关、商检、运输等方面的文件。虽然货主交给俄运输清关公司的运费中已包括部分通关费用,但因无任何凭证而无法证明。即使货主拿到海关单据,也会因为报关单与实际入境商品不符而不能确证货主所售商品的来源,也不能证明货物是否报关完税和商检合格。如果以法律准绳来衡量,这种清关形式就是走私。

  由于没有正式文件,货物在运输途中,有可能被交警截查甚至扣没;商品销售只局限于大市场,进不了正式商店;商品仓储常常遇到麻烦,一旦被查、被盗难以诉诸法律寻求保护;难以建立正常的会计账目,很少通过正常途径从银行汇款,只能求助“地下钱庄”洗钱。这样,“清关”后续阶段的一切风险还是全部转嫁到中方货主身上。于是,华商经常成为俄各监管部门打击的对象,商品得不到保护,在俄利益常受到任意践踏。

  从1998年秋开始,俄税警经常采取行动,以“查验走私货物”为名,以货主拿不出结关单据为由大肆查抄中国入境商品。为此,有的华商奔走呼号,但因缺少合法手续,无果而终;有的华商自知理亏,便拿钱摆平。这些做法使俄执法人员尝到了甜头,查抄中国货的事件也时起时伏,一直延续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即便通过国家部门直接交涉,也会因理不直而气不壮,收效极为有限。毕竟国家保护华商的只能是其在俄的合法利益,不是灰色清关利益。

  俄围堵灰色清关

  2005年3月13日,萨达沃特花鸟市场强行拉鞋事件使温州22家鞋企损失8000多万元

  俄罗斯的灰色清关,不仅给俄政府造成了巨大的税收损失,而且还扰乱了俄国内市场秩序,损害和阻碍了俄民族工业的发展。为此,十多年来,俄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措施,从多个环节对灰色清关进行围堵。

  压缩“倒爷贸易”:1994年起俄多次降低免税限额,从1994年以前的5000美元下调到1996年的1000美元,且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2005年3月,俄经济发展贸易部称,俄有关部门正在讨论降低自然人免税携带入境商品的限额问题,最可能的方案是免税限额是1000美元,重量限制也可能由目前的50公斤降至30公斤。

  堵塞清关漏洞:为打击故意压低进口商品单价的行为,1995年8月,俄政府出台俄联邦关税法修正案,第一次提出从量税的概念,来规范灰色清关行为的出现。

  为限制海关内部个别人员的以权谋私,2001年1月,俄国家海关委员会(俄联邦海关总局的前身)中央管理局发布第2号命令,规定报关价格过低的商品必须由海关关长签字后方可放行。

  改善海关软硬件:为提高海关监管水平,2004年俄海关通过了发展“风险布控系统”的规划,即:建立外贸企业的统一中央数据库,囊括外贸业务的每一笔交易和所有当事方;建立海关估价监控的“风险分布表”。2005年,这一系统已在实际的报关业务和监管环节试运行。从2006年1月1日起,在所有海关自动运行。

  完善法律法规:俄灰色清关现象如此泛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存在不少法律漏洞,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俄政府近年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并出台了新的海关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5年8月,俄政府向国家杜马提交的俄联邦《股份制公司法》修正案生效,将泛滥一时的“一日公司”清理出局。

  堵截销售渠道:2003年5月,俄总统普京签署联邦第54号法令,规定俄境内所有组织和个人在出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国家登记在册的收银机。此法将过去长期处于无监管状态的现金流纳入国家税收体系,堵塞了灰色清关商品赖以销售的主要渠道。

  加大协调力度:近年俄政府积极推进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电子数据交换合作,要求出口国海关办理完输俄商品的出口报关后,即将此批商品的必要信息传与俄海关,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目前,俄政府已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提出这一要求,并正在与一些国家就此进行双边磋商。

  华商选择灰色清关的原因

  1、商品正规报关后缺乏竞争力

  迄今为止,中国输俄商品基本以轻纺日用消费品为主,定位在中低档的消费群体,价位高低成为其占领市场的决定性因素。而在俄罗斯,轻纺消费品的进口关税普遍偏高,若正常报关,中国商品几乎没有价格优势可言,这也是灰色清关存在的前提。

     2、大多不谙外贸规则

  在俄从事经营的中国个体商人素质较低,大部分连最基本的日常交际俄语都不掌握,经商经验也多限于国内内贸水平,以此来处理复杂的外贸报关程序和文件显然不切实际。且许多华商以挂靠在某些公司名下,或者干脆黑户存在。这些实际情况决定了他们只能依靠清关公司以灰色清关的方式进货。

     3、免除售后繁琐的法律财务程序

  在俄罗斯经营属于跨国经销,熟悉异国的经营规则、符合其会计和审计要求,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在这一点上,华商一般没有清晰概念,也没有掌握俄罗斯法律和财会知识的能力。且不愿聘请专业人士帮忙。

     4、赌博心理导致的铤而走险

  在高利润率的驱动下,在俄华商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俄海关不可能查获所有灰色进口货物,抽查的概率相对于灰色清关所带来的高额回报小得多,且以往经验告诉华商:货不被罚没就能赚钱,即使被罚没也能用钱通融出来。

     5、正规公司无奈随波逐流

  灰色清关带来市场的低价恶性竞争,使得在俄经营的正规中资企业基于生存考虑也多半采取灰色清关的方式进口。但这些企业最愿意贸易规范化,最期望形成公开透明的营销竞争。

  “灰色清关”并非只对华商

  灰色清关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1、俄国家整顿灰色清关势在必行

  “灰色清关”现象发生在俄境内。从俄方来看,它可成为从事相关业务的公司企业发财致富的手段;普通居民,特别是广大低收入阶层,也乐得购买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真正受害的只有俄政府:国家税收的流失会真正威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低价走私货物的存在和蔓延会搞垮国内脆弱的民族工业,降低资本对实业领域的投资兴趣。

  俄总统普京已决意千方百计发展本国经济,作为阻碍俄民族工业振兴的灰色清关,必定成为打击对象。

     2、俄方已具备实力,要“动真格的”

  普京两任总统以来,石油美元滚滚而来,经济逐渐步入正轨,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政府的民意支持率处于高位,这就使俄政府可以有能力腾出手来,对以往无暇顾及的经济秩序进行大力整顿。

  2005年1月,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长格列夫在海关工作部务会议上强调,整治灰色清关是2005年俄海关工作的重中之重。2005年3月,俄副总理茹科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俄将对外国,首先是中国的经销商企图以倾销价格提供的商品做出严厉的反应,特别是针对鞋类等轻工产品。

     3、俄方查抄事件并非只针对华商

  俄海关乃至整个强力部门共同参与打击经济犯罪,针对的是整个国家、各个行业、所有企业的行动,最起码在理论上是这样,并非是对中国商品的恶意歧视。

  这里回顾俄罗斯近年来的走私大案:2000年莫斯科最大的“GRAND”和“三鲸”家具城走私案(从意大利等国走私进口欧洲家具),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美元以上,牵扯俄罗斯联邦调查局海关总署等四个重要部门的人员,最后普京本人下令予以严查。2005年8月,俄罗斯警方在莫斯科舍列梅捷沃机场海关截获以网球和地漏盖名义报关的大批走私手机和电脑配件(约300吨,计20多万部手机),总货值超过1000万美元。

     4、打灰于我利大于弊

  从表面上看,俄政府部门打灰行动会使华商受到巨大冲击,使中俄贸易大幅下滑,但从长远看,若能够彻底解决俄境内的灰色清关问题,使所有商人具备平等竞争的大环境,那么中俄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就有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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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灰色清关遭难大事记

  ●1998年9月,俄罗斯300名执勤警察突袭莫斯科著名的华资皮货市场“兵营”,在未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即强行进入。据华商报案称,俄罗斯税务人员未开单据抢走30万美元,后开收据取走现金110余万美元,事后宣称没收来路不明的美金7万元,受损失的华人达800余人。

  ●1998年11月,俄罗斯税警部门查抄“兵营”中国商贸中心,洗劫近200万美元,上百家中国商家通过“包机包税”方式运入俄罗斯的中国商品(主要为皮夹克),由于拿不出货物通关证明,全部被作为无主财产没收。

  ●据俄罗斯个别媒体报道,2000年至2003年间,查抄事件上百次,给华商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2004年2月,俄罗斯内务部侦查委员会的10多名警察闯进莫斯科市区南部的大环公路旁的“艾米拉”大市场,突击检查华商的身份证件。两天后,在荷枪实弹的警察弹压下大规模查抄,使华商蒙受了上千万美元的经济损失。

  ●2005年3月13日,几十名俄罗斯税务警察突然来到距莫斯科市南区约14公里的萨达沃特花鸟市场,强行拉走货品。使温州纳斯特鞋业等22家温州鞋企,损失八千多万元人民币。

  ●2005年7月,俄大批警察前往莫斯科市中心“39仓库”查扣中国鞋。总货值近千万美元,其中多为温州鞋。后经过多方努力,次日俄方同意华商交付约12万美元“罚金”赎回此批货物。 □特约撰文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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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色清关

  灰色清关,就是通关走私,即货物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但采取伪报(品名、价格、规格、贸易方式、原产国别等)、瞒报、伪装、藏匿等手段,将合同价格故意压低,或者将高税率商品报成低税率商品,以求达到偷逃关税的目的,以此种方式清关的商品在海关记录中有所体现,只是其价格和规格与真实情况差距较大。

  俄罗斯的灰色清关现象由来已久,随着1991年10月25日俄海关委员会(俄联邦海关总局的前身)的成立便“应运而生”了。

  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直接开展。离岸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从事转口贸易。离岸公司具有众多先天优势,这也是俄罗斯企业乐此不疲的主要原因: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不需验资,不需实际缴付,没有资本额限制,注册费用和年度维护费用也很低廉,此外不征任何税款。离岸管辖区政府对离岸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重要资料对外保密。目前,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离岸”公司,所以该类公司在财务运作上也极其方便。

  一日公司

  更为准确的称呼应为“三月公司”(俄税法规定,公司应每季度上交一次财务报表)。此类公司在俄境内建立,具有法人地位,主要充当货柜收货人的角色,待依法上缴季度财务报表时自动消亡。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经常用挂失护照或已去世者的护照登记注册。

  来源:http://www.wzed.com.cn   2006年01月18日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