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法律网--专业创造价值
中俄法律网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中文版新闻动态

权力的改革:普京提交《俄联邦政府法》等法律修正案


作者:管雪青   来自: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20/9/24 9:13:57

*阅读本文预计需要4分钟

 

 

俄罗斯总统普京向俄罗斯国家杜马提交了一揽子法案,以通过对法律法规的修订使之与于71日全俄修宪投票获通过的俄联邦修正案相一致。根据普京提交的法案,国家元首有权在不解散政府的前提下罢免包括总理在内的任何一名政府内阁成员。

 

 

 

俄罗斯杜马国家建设和立法委员会主席克拉申宁尼科夫向记者介绍了总统提交的一揽子法案,法案包括对联邦法律(《俄联邦政府法》、《俄联邦宪法法院法》、《俄联邦人权事务专员法》)的四项修正案和对俄联邦宪法的三项修正案等。克拉申宁尼科夫表示,这一揽子法案是在修宪工作组联合主席的参与下编写的,杜马将于下次理事会会议上审议这些法案。

 

 

 

 

政府组阁程序

 

 

这一揽子法案中所涉最重要的一项变化是组建政府的程序。根据普京提交的法案,除了强力部门负责人之外,只有当俄政府总理、副总理和其他联邦部长的候选人获得俄国家杜马批准之后,俄罗斯总统才有权任命上述政府内阁成员。强力部门负责人将由俄罗斯总统与联邦委员会协商之后任命。

 

 

尽管法案中还赋予了俄罗斯国家元首在俄国家杜马反对的情况下仍可保障行政部门工作的权力,但总体而言,该法案所涉的这项变化加强了俄议会的作用。

 

 

俄罗斯总统应向议会递交俄政府总理候选人提名。俄政府总理则负责递交政府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的候选人提名。提名获批后由总统签署总统令任命上述职位候选人。

 

 

根据普京提交的法案,任命总理的过程不得超过一个月。俄罗斯总统必须在其首次就职或政府解散后两周内向议会递交新总理候选人提名。如果俄国家杜马不批准总统提交的候选人,则候选人提名可再延期一周。

 

 

如果俄国家杜马三次否决俄总统提名的新总理候选人,则总统无需议会批准便可任命新总理。同时,在这种情况下,俄总统有权解散国家杜马并举行新的议会选举。但总统也可以不行使以上权力。

 

 

类似的程序亦适用于俄政府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的任命。即在俄国家杜马三次否决副总理和联邦部长候选人的前提下,总统有权绕过议会直接任命总理提名的候选人。如国家杜马三次否决内阁超1/3职位(强力部门不计入内)候选人提名,则俄总统有权解散国家杜马。

 

 

 

 

政府权力终止

 

 

根据法案内容,俄总统有权在不解散政府的前提下罢免包括总理在内的任何一名政府内阁成员。

 

 

俄联邦总统上任后,政府自动卸任。在其他情况下,政府可向国家元首提出辞职,国家元首可接受其辞职或予以否决。

 

 

此外,总统本人也可以解散内阁,前提是俄国家杜马需进行不信任投票,但总统亦有权不同意议会的意见。俄政府总理也可对不信任票提出质疑,国家杜马必须于七天内予以审议。如果俄国家杜马于三个月内两次对政府内阁投不信任票,则俄总统将面临选择,或宣布罢免政府,或解散杜马并举行新的选举。

 

 

 

 

法检系统

 

 

普京提交的一揽子法案中还涉及了法院、检察官和监察员的活动。

 

 

法案中确定,俄联邦宪法法院由十一名法官组成,其中包括宪法法院院长及副院长。宪法法院只有在达到法定六人的前提下,才有权做出决定。

 

 

俄联邦宪法法院法官不得少于八名。如因法官离任导致法官人数不足八人,则俄罗斯总统应在一个月内提名新的候选人。

 

 

普京提交的法案中还规定了宪法法院应总统要求对法案进行违宪审查的程序。

 

 

此外,俄联邦宪法法院有权解决在执行使俄联邦负有义务的外国法院或国际法院判决方面的争议。

 

 

另一项重大变化在于,向宪法法院递交违宪审查申请前,必须先经过上诉至对所涉案件拥有管辖权的最高审级法院的前置程序。

 

 

 

 

官员海外账户禁令

 

 

根据普京提交的法案,俄政府成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得在海外开立和拥有银行账户,不得在外国银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拥有和(或)使用外国金融工具。

 

 

此外,俄政府成员不得亲自或通过代理参与企业经营活动,通过法律指定的情况除外。

 

 

上述规定也对俄联邦宪法法院法官、人权事务专员等适用。

 

 

 

 

 

作者:管雪青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电话:+8610-88459919

 

手机:+86-13811354237

 

电邮:xindaligxq@126.com

 

网站:www.xindali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