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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法院认定企业在破产前夕转移资产无效


作者:陈芃屹   来自:中俄法律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9-1-30 16:23:11

一些公民和个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常常希望通过破产清算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而没有意识到破产程序带来的真正后果。


根据俄罗斯的法律,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债务人)面临的一个不利后果就是,其所有交易和行为都受到破产管理人和债权人的集中管理。这些交易行为不仅包括破产清算期间直接完成的,还包括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完成的。


不符合债权人利益或者违反法律的交易,破产参与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非公平交易条件下转移的财产,计入破产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比如,托木斯克一家企业的破产案件中(案号:А67-4558/2015),破产管理人发现了企业主在破产清算一年半以前向其近亲属捐赠房屋和土地的事实。税务机关弄清情况后,向法院提出了异议申请。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捐赠房屋和土地的交易(行为)日,企业主已经存在资不抵债的迹象,交易损害了其它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托木斯克州仲裁法院认定企业主的上述行为无效,被转移的房屋和土地收回后归入破产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在另外一起破产案件中(案号:А67-5404/2014),企业主在破产清算开始后完成了26笔交易,向其近亲属以及他担任领导或股东的法人企业转移了大量资金。这些交易同样被法院认定无效,非法转移的资金被收回并计入了破产财产。


因此,个人或者个人企业在破产前3年内或破产清算中实施转移资产的行为是法律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