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提出建议,对《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251条存在的漏洞予以修补,该条款使得小股东可以免税向其参股的公司注入资金。提议具体针对的是该条第1款第3.4项法条,即“为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公司通过资产、财产权或无形资产权形式从其股东获得的收入,不计入纳税税基”。关于此次修订《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的法律草案已由财政部拟定完毕,并在官网上公布。法律草案建议该免税项中仅保留部分原有内容,即仅有公司股东未提取的红利和利润分配后返还作不可分配利润的部分仍免税。
在法律草案解释说明中,俄罗斯财政部也毫不避讳地指出这一提议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避税可能性”。
简单说,老子给儿子的钱不能都免税了,可能还得要交税。
此外,法律草案建议在《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250条中增加:“纳税人通过债务免除而豁免的债务,应在公司利润税的框架内被计入无偿获得的财产权”。
与此同时,草案还对坏账准备部分作了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