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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上海法院涉外商事审判经验总结材料


作者:   来自: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5-6-3 10:35:52

上海法院涉外商事审判经验总结材料

  2010年以来,上海法院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和高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第三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海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能力,为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至2014年上半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不含金融)案件2509件,审结2510件,案件收结呈良性循环态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大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质效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效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加强对外向型经济建设的司法保障,上海法院通过调整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管辖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是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审判质量。上海法院历来注重以创先争优的标准探索完善符合涉外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为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上海高院专门下发《关于加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调整后案件质量控制的规定》(下称《质量控制规定》),加强对基层法院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审判质量。另外,上海法院还加大实施精品战略力度,鼓励动员涉外商事审判部门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涉外商事裁判文书评比,积极参与上海法院“四个一百”评选工作,树立上海涉外商事审判的良好形象。二是强化管理、共享经验,不断提高诉讼效率。针对涉外商事案件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的困境,上海法院自我加压,加强效率管理和流程节点控制,要求涉外商事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后一年内审结。同时采取措施将除涉外送达、公证认证等以外的实际审理时间管起来,尽一切可能缩短审理周期,避免因法官主观因素拖延判决等。此外,上海法院还特别注重总结、交流和传承提高涉外商事审判效率的成功经验,如二中院编写了涉外案件送达手册,对送达程序、操作、注意事项等逐一梳理,便于自身和辖区法院正确、高效操作;浦东法院根据多年积累的经验,编写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提升审判效率工作指引》由高院予以推广。三是敢于碰硬,紧扣实践破解疑难问题。针对国际商事交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海法院依法正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有效化解各类国际商贸纠纷,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和公信。如在一起国际航空货运赔偿纠纷中,上海法院从空运单上记载的法律适用条款出发,仔细甄别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蒙特利尔公约等不同公约的适用条件,最终准确适用蒙特利尔公约作出判决,对当事人责任做出正确认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外商事审判的工作机制。管辖权调整后,各基层法院迅速积累了一定的涉外审判经验,并初步建成了一支相对成熟稳定的涉外审判专业队伍。在此基础上,为体现司法民主,回应基层法院实际需求,高院根据相关基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任务、专业审判队伍稳定等情况,以确保案件质量不受影响为前提,下发通知要求部分基层法院做好涉外商事案件陪审员参审工作,选任、指派政治素养高、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涉外经贸背景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和司法透明度。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发展大局
  一是积极谋划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的工作举措。为适应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上海法院提前开始着手研判相关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了部分工作措施:1、健全和完善专业化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市高院批复浦东新区法院在自贸区内设立了自贸区法庭,主要负责审理与自贸区相关的商事、金融、房地产及知识产权等一审案件。截止今年10月25日,该法庭共受理案件380件,审结244件,同时开展了大量涉自贸区法律及政策调研。2、抓紧制定服务保障自贸区改革的司法政策。上海高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指导全市法院树立意识,更新理念,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大局。市一中院专门制定并发布涉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进一步明确涉自贸区案件的审判理念和裁量标准,规范案件审理,确保了适法的统一;市二中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支持自贸区国际商事仲裁创新发展。3、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保障经验。自贸区成立一周年之际,上海高院牵头对相关法院在审判权力配置运行机制、司法公开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形成的经验及时予以梳理总结。二是发布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保障和促进仲裁发展。为更好地发挥司法审查对仲裁制度的监督、保障和促进作用,构建符合自贸区改革要求的仲裁发展良好环境,上海高院在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基础上,首次发布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白皮书分析了申请撤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着重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撤裁理由进行具体剖析,总结了仲裁机构需进一步改善的七项问题,并提出了六个方面十三项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白皮书发布后,得到了仲裁机构和社会相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取得预期的积极效果。                   
  三、加强横向沟通,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与审批机关协调沟通,规范和理顺外资企业隐名股东确权案件审理中的咨询流程。为有效实施最高法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四条规定,上海高院与市商务委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纠纷处理与合作机制的会议纪要》,进一步协调理顺外商投资纠纷审判领域司法权与行政权运作的关系,加强了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在相关领域的合作,细化了有关审批和审判工作衔接流程,增强了适用司法解释的操作性,迄今已有9件相关纠纷通过这一途径取得审批机关答复,案件得以顺利审理。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要求,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涉外商事纠纷调处难的特点,上海高院积极探索、建立委托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机构调解的工作机制,分别与市侨办、市台办、贸促会上海分会等部门和机构签订会议纪要,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其业务和职能优势,促进有关涉外商事案件非诉讼化解渠道的形成和拓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四、加强涉外审判队伍建设,以队伍素质保障审判质效
  上海法院在下放涉外商事案件管辖的同时,重视审判质量管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设立涉外商事案件专项合议庭,强化专业培训。一是编写审判技能手册。为提高基层涉外商事审判法官工作技能,上海高院编撰完成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技能手册》。该手册对涉外案件各阶段的审查要点、应注意事项以及基本操作流程作出指引和提示,极大方便了一线法官办案。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上海高院又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变化,对手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印发全市法院,确保审判工作中准确适用法律。二是大力开展涉外商事专项业务培训。2011年上海高院组织全市涉外商事法官进行为期两周的全员培训。此后,每年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如:举办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专项培训,帮助法官学习领会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涉台商事审判专项业务培训,了解两岸关系现状和对台政策发展,增强大局观念和处理涉台商事纠纷的能力。三是加强类案评查,及时发现办案不规范及适法不统一等问题。通过下基层抽查案件、座谈等方式,对基层法院已结涉外商事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制作评查报告,并将评查活动中总结的经验、发现的问题及相关的改进意见传达至每一位涉外审判法官。此外,上海高院还不定期对新受理涉外商事案件的基层法院采取“门对门”巡回实地指导答疑的做法,增强了指导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受到基层法院欢迎。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