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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一批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翻译机构名册的通知


作者:   来自: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2-12-7 17:03:19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若干规定》,高级法院建立翻译机构名册,法院或当事人委托翻译的,应从翻译机构名册中选择。经翻译机构申报材料和高院遴选等程序,现初步确定并公布第一批翻译机构名册。国际司法协助文书需要翻译的,应由本翻译机构名册中的翻译机构承担翻译任务,译文应加盖在高院备案的翻译机构专用章。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高级法院外事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娟亓培冰
  
  电话:67024365
  
  传真:65290229
  
  附:翻译机构名册及简介
  
  附: 第一批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翻译机构 名册(排名不分先后)
  
  机构名称(一):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工商注册号:10000001000435
  
  机构名称(二):北京市外文翻译服务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0001004523(1—1)
  
  机构名称(三):北京信达雅翻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1061508578(1—1)
  
  机构名称(四):北京世纪行外文翻译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1022047728
  
  机构名称(五):北京百嘉翻译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10121678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