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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司法制度之二:俄罗斯联邦普通管辖法院


作者:周广俊   来自:中俄法律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1-11-9 22:07:33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杰夫·瓦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维奇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杰夫·瓦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维奇

 

一、俄罗斯联邦普通管辖法院的构成

 

 

俄罗斯联邦普通管辖法院由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边疆区法院、州法院、联邦级市法院、自治州法律和自治区法院,区法院和调解法官构成,还包括军事法院。俄罗斯普通管辖法院与中国法院的管辖范围类似,受理一般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但由于俄罗斯对经济纠纷性质的案件实行国家仲裁制度,所以,普通管辖法院主要以民事案件为主,而涉及到商业、经济性质的案件大都由仲裁法院管辖。

 

 

 

二、管辖范围

 

 

公民、组织、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参与的要求保护其被侵害和受到争议的权利、自由及合法利益的民事、家庭、劳动、住宅、土地、环保和其它法律关系纠纷的诉讼案件;

 

督促程序案件(《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典》第122条规定的案件,受理范围远远大于中国民事诉讼法对督促案件的规定);

 

公共法律关系案件,如公民、组织和检察官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质疑,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公职人员等的决定或者行为(不作为)的质疑,保护选举权和参加俄罗斯联邦全民公决权利的案件,以及其它由联邦法律归于普通法院管辖的其它公共法律关系案件;

 

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予以撤销和要求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颁发强制执行令的案件;

 

要求对外国法院和外国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的案件;

 

上述案件已经由联邦宪法性法律和联邦法律归于俄罗斯仲裁法院管辖的案件,则普通管辖法院不再受理。

 

如果案件涉及到多个诉讼请求,而一部分诉讼请求事项归普通管辖法院管辖,而另外一部分归仲裁法院管辖,且这些诉讼请求无法分开,则案件由普通管辖法院管辖;而当诉讼请求可以分开时,法院对其有管辖权的诉讼请求裁定予以受理,而对仲裁法院管辖的诉讼请求裁定不予受理。

 

从《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典》和《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法典》关于管辖范围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民事或者商事纠纷案件,如果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商事仲裁(自愿选择,由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但当事人没有选择商事仲裁,则案件原则上由普通管辖法院管辖,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由仲裁法院管辖的除外。

 

 

 

三、普通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的确定

 

 

调解法官管辖的案件如下:

 

颁发司法执行令的案件;

 

离婚案件,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关于孩子的争议;

 

夫妻之间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案件,如果诉讼金额不超过10万卢布;

 

其它婚姻家庭案件,但关于亲夫(亲母)争议案件、亲夫确认案件、剥夺亲权案件和孩子收养案件除外;

 

诉讼金额不超过10万卢布的财产纠纷,但财产继承案件以及因创造和使用智力活动超过关系而产生的争议案件;

 

关于确定财产使用方式的案件;

 

俄罗斯联邦的联邦法律规定的归调解法官管辖的其它案件。

 

在若干诉讼请求合并、诉讼标的变更或者提出反诉的情况之下,如果新的诉讼请求应当归区法院管辖,而其它诉讼请求归调解法官管辖,则所有的诉讼请求有区法院管辖。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管辖因上述情况发生变化,则调解法官裁定将案件移送去法院,并向区法院移交案件卷宗。

 

 

 

区法院的管辖范围如下:

 

除下列案件以外,所有案件均由区法院一审管辖:

 

调解法官管辖的案件;

 

联邦宪法性法律规定由军事法院和其它专门法院管辖的案件;

 

共和国最高法院、边疆区法院、州法院、联邦级市法院、自治州法律和自治区法院管辖的案件;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向个人被告居住地或者组织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

 

 

 

选择管辖

 

对于被告居住地不清楚或者在俄罗斯联邦没有居住地的被告,可以其财产所在地法院或者知晓的其在俄罗斯联邦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因组织分支机构或者代表处活动而产生的诉讼,可以向该组织分支机构或者代表处所在地法院提出;

 

关于追索赡养费(抚育费)的诉讼和确认亲夫权的案件还可以由原告在其居住地法院提出;

 

离婚案件还可以在原告居住地法院提出,如果未成年人在此居住或者由于健康原因原告不便到被告处起诉;

 

对因供养人致残、受伤或者死亡而导致的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原告向原告居住地或者损害发生地法院提出;

 

关于恢复劳动权利、退休权利和住宅权利的诉讼,返还财产或者其价值的诉讼,非法判决、非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采取拘留、监视居住强制性措施以及非法采取行政拘留导致损失赔偿诉讼可以由原告在其居住地提出;

 

关于消费者权利保护的诉讼可以向原告居住地、原告逗留地、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提出;

 

要求赔偿因船舶碰撞而导致损失之诉和要求支付海难救助费用之诉可以向被告船舶所在地和被告船舶登记港所在地法院提出;

 

因合同产生的诉讼,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履行地,则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出诉讼;

 

诉讼可以向若干法院提出时,选择和决定权属于原告。

 

 

 

专属管辖

 

土地签署诉讼、与土地紧密联系的标的签署之诉以及要求解除对财产的扣押之诉,由主席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扣押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债权人在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接受继承之前提出的诉讼由继承地法院管辖;

 

因运输合同而产生的对承运人的诉讼,向依法向其提出过索赔的承运人所在地提出。

 

 

 

协议管辖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确定地域管辖法院,但是,最高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边疆区法院、州法院、联邦级市法院、自治州法律和自治区法院管辖案件的管辖权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对俄罗斯联邦总统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联邦会议各局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俄罗斯联邦政府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提出质疑的案件;

 

对涉及到公民、组织的权利、自由和合法权益的俄罗斯联邦总统规范性法律文件、俄罗斯联邦政府规范性法律文件、其它联邦国家权力机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提出质疑的案件;

 

对中止、终止法官权利或者终止法官辞职裁决提出质疑的案件;

 

关于中止政党、全俄罗斯级别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活动或者将其解散的案件,将在两给以上俄罗斯联邦主体具有地方宗教组织的中央宗教组织予以解散的案件;

 

对俄罗斯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不论选举和全民公决的级别)的决定(不予决定)提出质疑的案件,但对维持下级选举委员会和全民公决委员会决定的复议决定除外;

 

俄罗斯联邦总统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85条之规定向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提交的解决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与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争议、以及解决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争议的案件;

 

关于改组俄罗斯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的案件;

 

联邦法院规定由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管辖的案件。

 

 

 

共和国最高法院、边疆区法院、州法院、联邦级市法院、自治州法律和自治区法院管辖的案件: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对涉及公民和组织权利、自由以及合法权益的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利机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提出质疑的案件;

 

对政党、跨区域及区域性社会组织活动予以中止或者将其解散的案件,将地方性宗教组织以及由在一个俄罗斯联邦主体内的地方宗教组织构成的中央宗教组织予以解散的案件,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跨区域和区域性社会组织、地方宗教组织以及由在一个俄罗斯联邦主体内的地方宗教组织构成的中央宗教组织的活动予以禁止的案件,对主要在一个俄罗斯联邦主体内进行活动的媒体活动予以中止或者终止的案件;

 

对俄罗斯联邦主体选举委员会(不论选举或者全民公决的级别)、选举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立法机关的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不予决定)提出质疑的案件,但对维持下级选举委员会或者全民公决委员会决定的复议决定除外;

 

关于改组俄罗斯联邦主体选举委员会和选举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立法机关的区选举委员会的案件;

 

联邦法律规定由共和国最高法院、边疆区法院、州法院、联邦级市法院、自治州法律和自治区法院管辖的其它案件。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

 

http://www.supcourt.ru

 

 

莫斯科市法院:

 

http://www.mos-gorsud.ru

 

 

莫斯科州法院

 

http://oblsud.msk.sudrf.ru

 

 

 

作者:

 

周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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