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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06》(俄罗斯部分)


作者:   来自:商务部网站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07-4-5 9:36:18
一 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5年中俄双边贸易总额为291.0亿美元同比增长37.1%其中中国对俄罗斯出口132.1亿美元同比增长45.2%自俄罗斯进口158.9亿美元同比增长31.0%中国逆差26.8亿美元中国对俄罗斯的出口产品主要是服装皮革机电箱包鞋等消费产品俄罗斯向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是矿物钢铁燃料木材和化
学产品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5年中国公司在俄罗斯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2.7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4.4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8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2.2亿美元截至2005年底中国公司在俄罗斯累计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14.7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33.8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2.3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21.7亿美元。

2005年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俄罗斯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82家中方协议投资金额3.2亿美元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在俄罗斯累计投资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657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9.8亿美元。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5年俄罗斯对中国投资项目162个合同金额3.0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0.8亿美元截至2005年年底俄罗斯累计对中国直接投资项目1849个合同金额14.0亿美元实际投入5.4亿美元。

二 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俄罗斯自1993年提出加入WTO的申请以来2005年入世谈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正在进行有关削减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进口关税和降低劳务市场准入门槛的关键谈判据估计俄罗斯可望在2006年正式加入WTO届时俄罗斯的税收政策将按照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将渐进地下调关税。

(一)贸易投资法律体系

1、与贸易管理相关的法律

该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俄联邦海关法典、海关税则法、技术调节法、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节原则法、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节法、关于针对进口商品的特殊保障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联邦法、外汇调节与监督法、在对外贸易中保护国家经济利益措施法、等。其他主要法规还有租赁法、产品和服务验证法、产品标识服务标识和产品产地名称法、出口监管法、出口发展联邦纲要、联邦税则与外贸商品名录、联邦特许证法、电子数字签名法、关于对自俄罗斯联邦出口的两用商品和技术进行监督的办法条例、调整肉类进口管理办法等 。

 2005年6月俄罗斯颁布了商品外贸许可证制度和许可证银行组建管理条例,以取代此前的商品劳务进出口许可证条例。新法明确规定了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办法,同时公布了许可证的发放种类和拒绝发放许可证的理由清单。

 2005年7月公布的医用药品进出口条例,取代了1998年颁布的医用药品进出口法。新法规定需根据俄联邦卫生保健和社会发展署签发的药品进口许可证发放可行性结论向经贸部申请进口许可证 。

 2005年9月俄罗斯政府签发了就关税计征与关价确定等法规。执行情况对海关机构实行监管的条例。条例规定经贸部与财政部将对海关部门在关税计征与关价确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和执法不力情况进行监管并将就此成立部门间监督机构以解决相关问题

2、与投资管理相关的法律

俄罗斯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有外国投资法产品分成协议法、土地法典、农用土地流通法、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公司法、广告法、实施国家监督过程中法人和个体经营者权益保护法、货币调控与外汇管制法、法人国家登记法、不动产权和交易国家登记法等。

  2005年3月俄罗斯新版地下资源法草案在政府会议审议基本条款获准通过拟于2006年获得通过。该法案扩大并加强了联邦机关管理矿产资源的权限。通过专项协议调节国家和矿产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投资透明度加强。利用协议关系简化矿产使用权转移的手续并引入地下资源使用权担保机制。

  2005年7月俄罗斯政府颁布了联邦经济特区法,该法规定国内外企业均可在俄罗斯境内设立工业生产型10平方公里以内和技术推广型2平方公里以内两类经济特区期限分别为20年不得延期区内实行自由贸易海关制度即外国企业的产品进口和本国企业的产品出口均免交关税工业生产区内深加工生产的投资协议的最长期限为10年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欧元第1年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欧元技术推广区在投资上没有限制目前俄政府拟对该法进行修订增加设立港口型和旅游休闲型两类经济特区的内容。

与该法一起配套制定的与实行联邦经济特区法相关的部分法律的联邦修订法案规定对工业生产区注册企业的科研和试验设计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加算实行简化程序取消亏损只能向以后纳税年度转30的限制对技术推广区注册企业实行14的统一社会税免除特区内企业5年的财产税和土地税。

(二)贸易管理制度

1、关税制度

根据海关税则,俄罗斯海关对来自享受最惠国待遇国家的进口产品,按基本税率计征关税;对来自其他国家的进口产品按基本税率的两倍计征;对来自与俄罗斯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产品免征关税;对来自享受普惠制待遇国家的进口产品按基本税率的75%计征关税;中国属此列 。

  目前俄罗斯进口关税的平均有效税率为10%-11%。绝大部分进口货物按从价税计征关税,小部分商品实行从量税和复合税,近年来实行复合税的货物种类渐趋增多,另外俄罗斯对大宗进口商品实行较重的关税税率,例如农产品及食品医疗用品家电汽车及其用品和酒类产品等 。

  1996年7月俄罗斯曾全面取消出口关税1999年1月起又恢复了对部分产品征收临时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煤石油天然气成品油非变性酒精部分化工产品有色金属木材皮革大豆油菜籽葵花籽等。

  海关法典规定进出口产品除需缴纳进出口关税外,进口产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还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根据税法典对部分食品和儿童用品等进口产品征收10%的增值税,其他进口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8%,需缴纳消费税的产品包括原料酒精及制品食用酒精及产品烟草制品轿车和发动机功率112.5千瓦的摩托车汽油柴油燃料发动机油和直馏汽油。

另外部分进口产品需缴纳特种关税反倾销税和补偿税具体税率另行规定。

海关监管的方式主要包括文本证件及其内容的检查口头问询获得书面解释海关监察对商品及运输工具的检查和查验人身查验特殊标识和识别码的检查海关设施和关境地区的巡查等。

2、进口管理

(1)进口配额和许可证

进出口产品许可证与配额法规定化学杀虫剂工业废物医药原料及制品麻醉剂毒药食品原料食用酒精军备武器核技术放射性原料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健康的产品必须向经济发展贸易部申请进口许可证。

(2)产品标识和认证

俄罗斯境内禁止销售无俄文说明的进口商品。

对于酒类制品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设备等产品:俄罗斯境内禁止销售无防伪标志及统计信息条的产品。

对化学生物制剂放射性物质生产废料以及部分初次进口到俄罗斯的产品,尤其是食品需在进口前进行国家注册工业农业和民用建筑等用途的进口产品:需具备卫生防疫鉴定。

俄罗斯联邦海关2005年1月发布的需强制认证的进口产品名单中主要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酒精和非酒精饮料,纺织原料及其制品,机器设备和音像器材等部分进口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

(3)对进口货物的外汇管制

俄罗斯规定进口商必须在指定银行内开户且只能向境外汇出与卢布等值的其他可自由流通货币银行可以向进口商收取最高达合同价格0.15%的手续费。

3、出口管理

俄罗斯主要采用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等方法实施出口管理

(1)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

俄罗斯对国际协议规定要求限制数量的产品部分涉及国家利益的特殊产品和国内需求较大的产品等三类产品实行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出口配额的分配主要是通过招标和拍卖进行配额如有剩余亦可根据出口实绩进行增发。

(2)军民两用产品的出口监督

出口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需申领出口许可证颁发依据为出口产品是否符合俄罗斯承担的有关国际义务。

(3)统一验证制度

俄罗斯对出口产品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实行统一的强制性验证制度但自1996年3月起这一制度不再具有强制性目前只对石油成品油天然气煤黑色及有色金属木材矿肥等产品进行验证。

(三)投资管理制度

俄罗斯外国投资法明确规定除俄罗斯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外给予俄联邦境内外国投资者的法定待遇不得低于本国投资者。此外该法第9条第2款规定参与优先投资项目的外国投资者和外资商业组织享受专门的优惠和法律保障保证其投资条件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不受俄罗斯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俄罗斯联邦农用土地流通法规定拥有法定资本50%以上的外国公民或法人可以租赁农用土地租期不超过49年。

2000年7月起俄罗斯联邦税法典中规定将利润税税率下调到24%,将增值税税率下调到18%,将各种社会缴纳费用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改为统一社会税税率从原来的相当于企业工资总额的40%左右下降到35%

(四)贸易投资管理部门

1、贸易投资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主要有经济发展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财政部外贸保护措施及关税政策委员会。资产基金会。司法部国家注册局。联邦海关总署。联邦政府外国投资咨询委员会和最高仲裁院等。

在俄罗斯对外经贸活动中以下两个部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联邦海关总署

该部门受经贸部管辖下设地区海关局和中央直属海关其长官由联邦政府根据经贸部部长提名任命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管进出口海关程序和进行外汇管理并且承担打击走私等违法行为。

( 2)俄罗斯联邦政府外国投资咨询委员会

该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9月旨在改善俄罗斯投资环境促进吸引和利用外资它隶属于联邦政府由政府副总理直接领导其主要成员来自俄罗斯的大型外资公司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和俄罗斯经贸部财政部中央银行和税务部等有关组织部门2004年9月在该委员会框架内成立各工作组由外贸部负责委员会及其各工作组的协调工作目前外资投资委员会所举行的例会和提交的议案为政府制定和调整有关经济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2、有关非政府机构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是根据俄罗斯宪法和关于俄罗斯联邦工商会法成立的独立的非政府非商业性组织在俄罗斯各地设有自己的分支机构其宗旨是联合各地区工商会促进俄罗斯经济发展和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促进俄罗斯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经贸和科技关系的发展该组织拥有并行使仲裁权下设登记局负责审批外国公司代表处注册申请书为外国公司代表处人员办理登记颁发常驻证办理延长签证期和居留期手续等。

三、贸易壁垒

(一)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俄进口关税的设置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进口税率分为五档即0%,5%,10%,15%,20% 。

2005年8月俄罗斯对外贸易和关税税率保护委员会发表声明,俄罗斯轻工业产品和纺织品的进口关税从5%上调到10%。

2005年12月俄政府通过的关于确定对大米及其制品进口关税税率的政府决议决定。自2006年1月10日起将大米及其制品的进口关税确定为0.07欧元/千克,以取代此前实行的海关货值的10%,但不低于30欧元/吨的税率。这将对中国大米对俄出口造成严重阻碍。

与此同时为了振兴本国民族工业控制原料型产品的输出,俄政府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涉及进口技术设备包括工业机械装置和高科技产品的减税或免税措施。俄政府和国家杜马已经批准的俄罗斯特别经济区法规定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俄罗斯的商品出口者在出口过程中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降为0% 。俄多次提升原油出口关税控制原油的输出。2005年8月1日俄原油出口税提高至每吨140美元,而2000年这一税额仅为每吨14美元 。

为保护国内林木业发展,俄罗斯政府对外贸易和关税协调委员会称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俄罗斯未加工原木的出口关税将提高6.5%,达到4欧元/立方米,到2007年7月1日俄罗斯未加工的原木出口关税将提高10%达到6欧元/立方米,以防止俄原木大量出口。

上述带限制性措施实施后将对中国传统商品的出口和大宗原材料的进口形成阻碍。

(二)进口限制

1、进口禁令

2004年9月俄罗斯对中国的肉产品实行了禁令。理由是中国境内口蹄疫防治情况不明缺乏该国疫情实际情况的可靠信息在中方多次强烈要求的情况下2005年4月15日起俄罗斯取消了对中国水产品及兔肉的进口限制但仍未解除对其他未经高温处理的肉类产品实施的进口禁令。

2、进口许可

俄罗斯对从事下列业务的企业有特殊要求实行许可证制度。放射性物质及其制品爆炸物及烟火制品神经致幻剂麻醉剂和有毒物质信息保护装置译码机及部件模块药品及制药原料防疫药物环境污染物质及其派生物危险性废弃物植物保护用化学品酒精白酒烈性酒精饮料地毯和纺织毯类产地为欧盟鲟鱼及其制品包括鱼子非公开性获取信息的专用设备等。

3、进口配额

俄罗斯对进口的肉类猪肉牛肉鸡肉等产品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每年公布配额的数量并进行配额招标程序据俄有关部门消息2006年俄罗斯计划进口禽肉113万吨配额内进口关税为25%配额外为62.5%进口牛肉43.5万吨配额内进口关税为15%配额外为55%进口猪肉47.61万吨配额内进口关税为15%配额外为60%。

(三)通关环节壁垒

目前俄罗斯正在整顿灰色清关。2005年3月俄罗斯税务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警察将存放在萨达沃特花鸟市场集装箱仓库的中国鞋强行拉走。这批鞋主要来自温州20家鞋业出口企业,共涉及100多个集装箱价值8000多万元人民币。中方认为此次俄罗斯税警作为国家执法者对中国商人的资产进行暴力掠夺是不可接受的。中俄已就灰色清关问题成立工作小组目前需要进行更大力度的沟通,共同解决由于灰色清关所造成的问题,而非单方面强行没收中国商人的货物。

俄方认为灰色清关导致严重的税收流失。2005年4月15日俄罗斯总理弗拉德科夫签署装船前检验条例,根据这一规定自2006年起将对所有被认为具有风险的进口商品实行两次检验即边境通关时的检验及在出口国境内装船前的检验。俄经贸部认为具有风险的商品主要指服装,鞋,部分食品,家用电器及计算机设备等日用消费品。而同年6月3日俄政府决定推迟实行装船。

前检验制度。9月16日俄罗斯海关委员会宣布俄罗斯海关计划对日常用品进口实行例行监督,并要求进口商在报关单中注明进口商品种类。进口商的身份将受到海关部门的严厉监督。12月12日俄政府决定将装船前检验条例执行暂时搁置。并委任经贸部进行合理的附加检验。经贸部部长格列夫建议对可疑进口产品进行检验。由于装船前检验是否实施的不确定,造成进出口商无法预见风险,对出口形成了一定的阻碍。

2004年12月俄罗斯政府发布第863号决定规定自2005年1月开始实行新的通关手续费:

1、对于经过俄罗斯关境的商品其中包括运输工具,按其海关价值高低分8档征收,从500卢布到10万卢布金额不等的通关手续费。

2、对于通过铁路运输经过俄罗斯关境的商品,在同一运输工具一个运单项下的每一批货物征收通关手续费为500卢布。

3、对于进出俄罗斯关境的有价证券和等值外汇同一运单项下的每一批有价证券和等值外汇征收通关手续费为500卢布。

(四)对进口产品征收歧视税费

除关税外俄罗斯对自国外进口商品征收18%的增值税,食品及儿童用品征收10%的增值税,酒精酒精饮料和啤酒香烟首饰小汽车汽油等奢侈品征收25%-90%的消费税。而俄罗斯财政部长曾指出2006年俄罗斯国内企业的增值税将从18%降低到13%。

中方希望俄方逐步取消对进口产品征收的歧视性附加税费。

(五)技术性贸易壁垒

目前俄罗斯仍存在众多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法令和部门规定.其中许多标准与国际标准不符。实践中俄罗斯技术监督部门并不愿意接受国外测试机构所签发的证书和检验结果。俄方不承认中国的认证给中国企业带来不必要负担。

中方希望俄罗斯技术监督部门能与中国相应机构就双边检测机构结果互认的问题进行积极磋商。

俄罗斯的产品认证体系也影响了外国商品的进口。电信设备的检验完成认证
程序需费时12-18个月,药品酒类制造商必须进行重复性认证。

(六)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中国企业在向俄罗斯出口畜肉时,中国检验证书只有在俄方兽医背书后方能被认可。俄方不顾中俄双方达成的俄方兽医只对中国出具的猪肉牛肉兽医卫生证书背书的协议,对其他畜肉禽肉肠衣等产品的检验证书也要求进行背书。俄方至今未解除这一措施使中国出口企业处于被动局面。

2005年5月俄质检部门将中国出口到俄罗斯的水果蔬菜包装存在的问题作为一项议题向中方进行了通报,俄方要求包装内部不允许用蒿杆作铺垫材料或填充物不允许用旧的竹筐木包装不准带树皮或有虫眼。

同时俄方在商品检验检疫程序和中国企业申请质量认证方面存在手续繁琐时间较长等问题,且俄方对部分自中国进口商品经常提出正常检验之外的特殊检查要求,影响了中俄正常贸易。

(七)贸易救济措施

自2005年10月27日起俄罗斯针对自中国进口的氯化氨产品实施保障措施调查

(八)出口限制措施

1999年初至今俄罗斯政府仍对部分主要出口产品征收临时出口关税需缴纳出口税的商品包括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有色金属木材皮革料大豆油菜籽葵花籽某些食品等

(九)服务贸易壁垒

1、通信

2004年1月生效的俄罗斯通信法对选择性运营商网络与俄罗斯公共电话网络相连的互联互通方式做出规定将互联互通合同和费用置于联邦通讯部的严密监控之下同时规定许可证的有效期仅为5--10年这一期限使电信运营商难以收回投资成本。

2、建筑

俄罗斯规定只有拥有俄罗斯国籍的自然人才能取得在俄罗斯境内从事建筑设计活动的许可.外国人只能通过与俄罗斯公民或被许可的俄罗斯商业机构联合才能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俄罗斯规定用工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必须雇佣50%以上的俄罗斯公民。

3、运输

俄罗斯至今未开放铁路客运和货运市场,不允许设立外商合资企业经营装卸集装箱堆场,船舶代理结关等服务业务;不允许外商从事铁路运输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并且对中国企业从事跨境公路运输服务业务也有诸多非国民待遇限制。

目前俄罗斯法律给予本国及外国投资者在航空相关研究及制造领域的优惠待遇,包括免税期和投资担保。但是外国资本在航空企业中拥有的股份不得高于25%,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为俄罗斯公民。

4、其他

中国劳务人员在俄罗斯办理出入境手续繁杂收费高。

受聘于俄罗斯企业的外国公民只能担任以下领导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其人数受严格控制而在俄罗斯招收外国劳工的雇主须持有招收外国劳动力许可证。许可证由俄联邦移民局发放并负责监督其执行情况。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在期满后应雇主要求可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年。

工作签证申请人获得的均为一次性的入境签证,无法多次往返并且在入境后须立即进行登记。

为改善国家投资环境扭转外国黑工现象猖獗的局面,2005年俄政府制定了关于外国公民在俄联邦境内权利地位法的修正案草案,现已送交杜马审批根据该修正案无论是外国自然人还是外国法人在俄境内的居留和工作条件将趋于宽松。针对外国自然人将简化劳动许可的办理程序,并降低收费标准,同时简化外国公民的居留登记手续,由目前的审批制改变为通知制。对外国法人将取消在聘用外籍员工时须遣返保证金的要求,取消外国公司代表处外籍员工必须办理劳动许可的要求。

四、投资壁垒

对俄罗斯投资的主要障碍在于其法律法规中存在众多技术性要求造成了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外国投资者常在招工,企业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遭遇地方政府的政策限制致使投资目的落空。由于俄罗斯有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外商投资管理上各有分工,在审批程序中容易造成管理多头,程序繁琐。由于俄罗斯保有俄联邦政府特许权以及对外资参股投资在具体项目投资总额中的设定最高限额或者规定从事特定活动的经济组织的法定资本中参股投入的最高限额,对投资者造成了限制。

地下资源法草案规定矿产资源使用者可以是符合联邦法律的外国自然人和法人,但有关联邦法或本联邦法之拍卖决议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在产量分成协议基础上矿产使用者可以是外国法人,在联邦政府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拍卖组织者可以限制或禁止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参与拍卖。对于稀有的战略性矿产项目规定俄方控股不低于50%,其余可由外资持股。

俄罗斯禁止外国投资人投资和活动的产业经营项目和区域的清单中禁止外国投资人投资的领域主要有核武器,核能及国防军工信息及保密,钻石,货币,证件等特殊产品资源,生态情报以及卫生防疫等俄限制外资进入的产业经营活动和区域有联邦电网送变电海运内河航运和空运铁路运输民航机场的设计建设和维修养护,公路铺设,医疗制品和药物生产。贵金属和稀土的开采加工和回收,宝石的开采,加工钻石除外。教育私有化后的专门投资基金活动。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生产性捕鱼,林业酒精产品的生产销售,会计事务,动物防疫等。

此外中国劳务人员在俄罗斯办理外汇汇兑业务时手续极为繁琐,且费用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