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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证件温馨提醒(一) ——在俄出生子女办证注意事项


作者:   来自:中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8-1-2 15:20:27

一、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其在俄出生子女一般办理护照(有效期5年),紧急回国人员可办理旅行证(有效期2年)。

  

二、上述证件均根据俄民政局ЗАГC出具的出生证明和前一本旅行证件(如有)办理,信息页上书写中文姓名和对应的汉语拼音。请为子女起名时兼顾实用便利原则,尽量不要随意起俄文名字,以免日后旅行证件与出生证上中俄文及汉语拼音无法准确对应,进而影响孩子以后的居留、上学乃至出入境等。

  

三、上述证件信息页上只有姓名没有父称,请中国公民在俄民政局ЗАГC办理子女出生证明时不要添加父称。如遇俄方工作人员坚持添加,可到中国驻俄使领馆开具无父称证明。

  

四、中国公民在俄出生子女如需回国办理户籍和入学等手续,还需提前办理在俄出生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具体程序依次为: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到俄司法部办理认证—到俄外交部领事局办理认证—到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办理认证。该手续可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证件咨询电话:+74999518435(人工接听时间为工作日15:30-18:00)


来源:中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