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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华:俄罗斯加强网络审查状况分析


作者:李淑华   来自:来源:《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5年第6期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6-1-28 13:23:10

    互联网在俄罗斯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俄罗斯网民数量每年以大约9%的速度递增,在18岁以上居民中,有7 630万人使用网络,占66%,在这一年龄段中每天访问互联网的人数达到5 360万人,占46%。在俄罗斯网民中,有56%的网民来自人口超10万城市,有26%来自人口不足10万城市,另有20%网民生活在农村。一般来说,俄罗斯人上网主要是浏览新闻、阅读信息、网络游戏、扩大知识量、网络交流、娱乐休闲、表达自我、收寄电子邮件、从事商业活动等。此外,俄罗斯公民还可以随时通过网络了解国家的政策走向,选民通过互联网参与并影响政治决策过程的能力越来越强,网络对俄罗斯政治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丰富民众生活的同时,也成为谣言和有害信息的发源地和聚集地,例如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散布计算机病毒、盗取银行账号密码、侵犯版权、散布色情淫秽制品、散播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从事网络恐怖活动、诱导青少年犯罪等等。可以说,俄罗斯正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来自网络方面的挑战。此外,2013年年末,俄罗斯著名信息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实验室发布报告称,20112012年俄罗斯连续两年在全球网络安全风险指数排名中列居首位,俄罗斯一些重要的政府部门网站经常遭受黑客攻击,最多可达到每日上万次。近年来发生在世界各国的网络入侵事件越来越频繁,仅2013年有记载的就达511起,这一数据是前一年的3倍。而据美国电信运营商Verizon调查显示,其中21%的网络攻击是东欧等地说俄语的黑客发起的。发生在2013年的“棱镜门”事件更加让俄罗斯政府深刻地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并加快了完善网络安全所需的立法及行政程序建设。俄罗斯有关方面认为,在倡导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防止有害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避免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利益。2014年以来,俄罗斯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拳出击,连续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互联网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控,并将加大网络审查力度,将其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手段。有关调查表明,这些举措得到了半数以上俄罗斯民众的支持。

俄罗斯网络审查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为了有效打击网络犯罪、摒除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合法权益,俄罗斯政府不断强化网络管理权力,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对网络进行审查监管的力度,这在相关管理机构的设置上也得到了体现。

俄罗斯政府作为网络审查的主导机构,大体上确立了以联邦安全局为主、以内务部、联邦媒体与文化管理局等机构为辅的工作格局。这些中央一级部门分别设有专门的网络监查机构,职责基本涵盖有关网络审查的各方面工作,并协调领导全俄网络安全等事宜。俄罗斯各联邦主体下设相关机构执行中央决策并对本地区进行网络监管,例如在莫斯科设立了专门审理网络影视侵权案件的莫斯科城市法庭,加大了对“推特”、“脸书”等新兴媒体的监管力度。此外,俄罗斯各网络供应商也负责对网络信息进行自检及监督。

俄联邦安全局主要负责对网络不良信息,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信息进行监控,推进国家计算机信息安全机制建设,以监测、防范和消除信息安全隐患,评估国家信息安全形势,保障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等级,对计算机安全事故进行鉴定,建立电脑攻击资料库等;负责对网络使用者的电话、IP地址、账户以及电子邮箱等进行监督;负责制定对国家信息资源和国外使领馆进行网络攻击的发现、预警及后果消除机制;负责对国家信息安全形势做出预测,并与信息运营商及服务商进行信息交换等合作,应对网络攻击。

俄内务部下设特种技术措施局,负责网络安全,接受网民关于不良网络信息及应用程序的举报;另下设网络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监控“推特”、“脸书”等新兴媒体。

俄罗斯联邦通信与大众传媒部负责对网络进行控制和监督,负责《反盗版法》等有关网络审查法律的落实与执行情况,负责受理版权所有者有关网上盗版内容的举报工作。

俄罗斯网络审查相关立法情况

目前,世界各国为对网络进行有效管理而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手段,其中立法工作是前提与基础,法律法规已成为各国网络监管的有力保障。为了加强网络监管,维护国家与社会安全并且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从20世纪90年代起,俄罗斯就十分重视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以保证网络审查“有法可依”。俄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认为,互联网的自由不应该是没有限制的,虽然“自由比不自由好”,但其前提是“必须保障国家安全”,必须将互联网置于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之下。

(一)法律依据

目前,俄罗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有关网络审查方面的法律体系。依照立法实践,俄罗斯规范网络行为或活动的法律法规有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是传统的、可直接适用的既有法律法规,如《俄联邦宪法》《俄联邦民事诉讼法典》《俄联邦刑事法典》《俄联邦行政违法法典》《俄联邦刑事诉讼法典》《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法典》《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等。网络具有虚拟性与广域性,但从其现实特点来看,网络行为的主体和结果却是实实在在的,上述传统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网络上发生的一些行为,即国家可以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对相关网络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在具体操作上,常常是对上述传统法律进行修订或补充,使其适应网络活动的新发展。

第二类是专门规范网络活动的法律法规,如为加强对通信活动的监管,俄罗斯政府通过了《俄联邦信息、信息技术与信息保护法》《俄联邦广告法》《俄联邦信息法》等,上述法律法规构建了俄罗斯通信监管的基本框架。

近年来,为了应对本国网络方面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俄罗斯政府颁布了一批专门的法律,如针对诱导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俄罗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危害的网络审查法》(亦称《网络审查法》或《网络黑名单法》),针对盗版横行的《反盗版法》,针对影响力日益增强的知名博主的《知名博主管理法案》《俄罗斯知名博主新规则法》,为配合国家反恐行动出台《禁止极端主义网站法案》等。此外,《俄联邦著作权法》《俄联邦知识产权法》《俄联邦关于著作权和相关权利法》《俄联邦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商品原产地名称法》《俄联邦竞争法》《电子图书馆建设者与使用者立法建议》《俄联邦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俄罗斯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网络作为“第四媒体”,其行为应受制于《俄联邦大众传媒法》;俄罗斯政府从国家安全角度考虑出台的多部规划纲要,如《俄联邦国家安全构想》《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2002~2010年电子俄罗斯联邦专项纲要》《2020年前国家安全战略》《2020年前俄罗斯联邦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国家政策框架》《俄联邦网络安全战略构想》等,从战略高度对网络安全进行规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俄罗斯的“网络边界”。

综上可以看出,俄罗斯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有关网络审查的多层级法律法规体系。

(二)关于网络审查的主要法律规定

网络是信息交流平台,也是大多数国家政府处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工具,俄罗斯的网络资源与国家的其他资源一样受法律保护。在当今,网络行为必然要与各种社会主体发生关系,因此必然要受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制约。俄罗斯制定多项规制网络行为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界定网络行为,明晰相关部门的职责,以使网络监管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打击网络犯罪,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

《俄联邦宪法》是网络监管的基础。该法第29条规定:保障大众传媒自由,禁止书刊检查。从“书刊检查”的现实含义可以看出,这个词汇也包括“网络审查”。《俄联邦宪法》明文规定取消书刊检查,其实际意义是说对包括网络在内的大众传媒内容不再进行检查,但并不是指国家对于违宪行为以及危害国家、社会及个人利益的行为放任自流,不进行处罚,在俄罗斯有存在网络审查的必要性。1991年俄罗斯联邦独立之初,借《俄联邦宪法》取消书刊检查之风,媒体言论自由出现过短暂的繁荣时期,但1993 年之后时任总统叶利钦对于大众传媒的做法就完全颠覆了宪法关于“取消书刊检查”的规定。其初始事件是俄政府不顾媒体与有关部门的反对,执意关闭“600秒”电视谈话直播栏目。当时,网络在俄罗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府对媒体的整肃在网络方面尚未产生较大影响,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普京的上台,俄罗斯政府在网络审查方面逐渐严格起来。

俄罗斯政府认为,网络审查与网络言论自由并不矛盾,政府赞成互联网言论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条件的,要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限制,不加限制的自由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个人利益。《俄联邦宪法》第17条规定:实现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与自由;第24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搜集、保留、利用和传播有关个人私生活的信息;第29条规定:保障每个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从上述几条内容可以看出,《俄联邦宪法》赋予每个俄罗斯公民以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实现权利与自由的过程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与自由。俄罗斯对网络的严格监管引起了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担心,据英国有关部门对全球81个国家搜索引擎的自由度和开放度进行的排名,俄罗斯居第67位,这也反映出俄罗斯网络审查的严厉程度。

俄联邦公民在利用网络建立、搜集、处理、存储、保存、查找、传播和向需求者提供文件信息,组建和使用信息资源,建立和使用信息技术及其保障手段,保护信息、参与信息流程和信息化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

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俄罗斯网络监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维护俄罗斯网络安全,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犯罪和病毒等。依照俄政府颁布的《禁止极端主义网站法案》,只要有网站涉嫌极端主义或煽动公众参加未获政府批准的公开示威活动,检察官就可以在没有获得法庭命令的情况下发出网站封锁令。截至20143月,已经有6家宣扬极端主义的网站被俄政府关闭,其中包括在俄非常有影响力的反对派人物阿列克谢·纳瓦利内所建立的网站。依照《知名博主新规则法》,知名博主不能利用有关网站或者自己的网页从事与恐怖活动有关的一切行动,或者不得公开发表美化恐怖主义的材料,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为保护青少年免受暴力、色情网络信息的危害,文明上网,2012111日俄政府颁布并实施《俄罗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危害的网络审查法》,这是俄罗斯有关网络审查最直接、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根据该法,存在儿童色情、毒品、诱导儿童自残等有害信息的网站如果不及时“净化”内容,其IP地址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同时网络运营商将被责成关闭网站。俄政府要求各网络运营商实行网络分级制度,安装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的过滤系统。俄罗斯的一些软件公司也开发了几款家庭监控软件用以过滤有害信息。《俄罗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危害的网络审查法》的实施得到俄罗斯国内多数人的支持,但也有一些专家发出不同的声音,他们认为,这是俄罗斯政府实行网络审查的借口。

第三,规范网络文化,保护知识产权等。在网络环境下,数字作品极易被复制、下载和抄袭,因此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在俄罗斯也被列入日程。俄罗斯在1993年颁布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法》首次认定网络作品享受产权版权保护;1996年,应外国版权所有者要求,俄罗斯法院和仲裁法庭对电子计算机和数据库程序的版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2000年,俄罗斯成立了数字网络多媒体协会,该组织作为互联网行业协会亦参与国家立法,协助政府监督版权法的执行情况,打击侵权行为。2006年以来,俄罗斯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越来越猖獗,在全球最恶劣网络盗版侵权国家榜单上处于前列。据不完全统计,俄每年因网络侵权盗版损失至少600亿卢布。为此,俄罗斯于20138月颁布了《反盗版法》,首次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作者的权利,同时为权力机关打击网络盗版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四,监管网络的市场准入、IP地址和域名管理等。为加强对知名博主的管理,俄罗斯政府于20145月制定并由普京总统签署了《俄罗斯知名博主新规则法》。该法规定,知名博主拥有合法地位,但必须依法实名注册,公开电子邮件地址,必须对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此外,该法还对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论坛等知名博主平台拥有机构提出了要求,即必须在俄境内保留过去6个月所有发布内容的电脑记录。

此外,俄罗斯政府规定,从2014813日起,任何人在俄境内公共场所(如酒店、地铁、公园等)使用Wi-Fi都需要进行身份认证,个人信息得到核实后方可上网。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纠正网络不良行为,减少网上侵犯人权、诋毁名誉、侮辱谩骂等现象。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做法与国家反恐行动有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俄罗斯政府对网络监管采取积极介入的态度,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网络审查的问责机制

网络世界并非尽善尽美,而是泥沙俱下。网络在给世界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危害,传播有害信息、发送垃圾邮件、实施网络诈骗、进行网络赌博、侵害个人隐私、传播计算机病毒、实施黑客行为及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日益严重。世界各国遇到此类问题都不会置之不理,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手段。俄罗斯有关部门在对网络登载内容及网站进行审查时,除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网络内容进行过滤和删除外,还不断强化问责机制,关闭违法情节严重的网站,对涉事人员或组织给予罚款乃至刑事处罚。

罚款是俄罗斯对网络审查结果追究责任的重要举措之一,罚款对象主要是那些未触犯刑事法律、但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的个人或组织,罚款金额依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例如《反盗版法》规定,个人非法下载电影和音乐作品将缴纳5 000卢布罚款,如果非法行为危害到权利人的权益,罚款金额将增至5万卢布,如果违法主体是企业或公司,将被处以100万卢布罚款。201181日和1125日,俄罗斯一男子因在“我的世界”网站上两次发表带有极端主义色彩的文章,被阿穆尔州一家法院判处罚款10万卢布;201410月彼尔姆州法院做出判决,因叶·维·维奇基诺在网络上保存并传播极端主义材料与信息,被处以1 000卢布的罚款。

一旦发现网络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其所在网站的服务商或管理者将被处以罚款。根据《俄罗斯知名博主新规则法》,如果不能确定知名博主的身份,俄监管机构将向网络运营商发出通知,告知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运营商在收到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回应,不提供信息者将被处以罚款。

根据《俄罗斯知名博主新规则法》以及《俄联邦刑法典》,知名博主如果滥用自己的影响力来宣传和鼓吹分裂主义、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思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俄联邦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安全法》规定,玩忽职守或违犯操作规章导致网络系统被入侵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管理人员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入侵交通、市政等国家重要部门网络系统的黑客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

俄《刑法修正案》规定,对利用网络煽动极端主义活动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期为5年;对利用网络挑起仇视、怨恨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将处以30万卢布的罚款,最高刑期为4年;对资助极端主义活动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期为3 年,对利用公职从事这一活动的人刑罚加倍,最高刑期为6年。

俄政府规定,网站有责任清理其所发布的各种违法信息;如果网站拒绝配合监管部门清理非法信息,监管部门将发出警告;两次警告无效后,监管部门将提请法院关闭网站。如果媒体网站出现违规行为,媒体主管部门将提出警告,两次警告无效后,则通过司法程序关闭违规媒体网站。俄罗斯《知名博主法》规定,一旦发现知名博主发布的信息违法应立即删除,如果知名博主滥用权利造成危害,将对其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俄《反盗版法》规定,一旦网站传播未经授权的视频内容,必须在收到俄联邦通信与大众传媒部的通知后72小时内将相关内容删除,否则该网站的域名有可能被屏蔽,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受到法律制裁。与此同时,未经授权视频内容的非法提供者与非法使用者均有可能受到处罚,具体处罚办法视情节轻重而定。

减少对国外的依赖(略)

加强网络监管的国际合作(略)

自从普京第三次当选俄罗斯总统以来,西方国家从多方面开展反对普京政府的活动,而网络就成了西方国家支持俄反对派活动的重要平台。近年来俄境内举行的一些大型示威活动都是借助网络来策划的,西方国家通过谷歌、推特、脸书等网络平台与俄政府唱对台戏,为俄反对派建立主页,公开招募抗议者参与反对俄政府的行动。例如2011年俄议会选举结束后,脸书、“联系”等网站均出现大型抗议示威活动;20151月,俄反对派在脸书等网站上发起请愿活动,意欲支持经常在网络上报料商业犯罪及揭发腐败官员的俄反对派领导人阿列克谢·纳瓦尔尼。此外,西方国家还对俄罗斯的网络审查指手画脚,横加指责。美国著名媒体《纽约时报》就曾对俄罗斯的网络审查行动提出质疑,并称俄“网络不自由”,公然对俄政府的网络监管进行干涉。面对西方国家和俄反对派的网络攻势,俄政府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对违法网站进行警告,关闭严重违法者的网页,利用政府职权删除有害信息,同时对本国公民访问国外服务器作出一定限制;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的组织,收集大量有利于政府的信息,向网民澄清事实真相,揭露反对派的违法行为,证明政府决策的正确性与合法性,力争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通过对俄罗斯网络审查的措施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网络活动应该符合俄罗斯的国家利益,以俄罗斯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国家安全是俄罗斯国家和政府关注的首要问题,为了应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利益,俄政府加大了在这一方面的网络审查。依照《俄联邦信息、信息技术与信息保护法》,当信息涉及国家机密时,国家有权对其进行收购。第二,网络活动应该符合俄罗斯社会利益。色情、暴力、赌博等“网络毒品”在俄罗斯的危害性越来越大,一些人由于自制力与抵抗力较差,逐渐受到侵蚀而不能自拔,青少年更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俄政府必须对这些“网络毒品”进行清除,维护社会文明与秩序。第三,俄政府保护公民人身权益与财产权,这也是网络审查范围最广的一类,凡是涉及网络诈骗、侵犯隐私、侮辱诽谤、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等行为都被归入网络审查之列。

事实证明,任何事情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一项核心因素。如果网络体系不安全,就谈不上国家的整体安全,就有可能引发国家政治失衡、经济落后、文化迷失等。俄政府在网络审查方面的所作所为都在向世人宣告,俄罗斯有能力实现国家富强、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政治稳定并拥有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

〔本文系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联传媒体制研究”(15BXW007)和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哈尔滨俄罗斯东正教兴衰史研究”(13BZJ023)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向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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