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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特别投资合同(SPIC) 2.0版(二):外国投资者能够得到什么?


作者:张玫   来自: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20/5/19 15:37:08

 

 

 

20198月普京签署法律完善了特别投资合同制度,自此特别投资合同1.0版升级为2.0版。在其他相应法规通过后,特别投资合同2.0版将正式开始实施。俄罗斯联邦工贸部副部长瓦西里·奥西马科夫表示, 20205月底将开始接收第一批旨在签订特别投资合同2.0版的现代技术申请,工贸部副部长阿列克谢·别斯普罗兹瓦内曾表示,计划在今年夏天签署第一批2.0版特别投资合同,目前工贸部已收到2400份关于签订2.0版特别投资合同的意向。

 

 

特别投资合同2.0版给投资者规定了哪些义务,国家又为投资者提供哪些优惠?双方违约又会带来哪些后果呢?

 

 

投资者的义务

 

 

与特别投资合同 1.0版相比,特别投资合同 2.0版的一大特点是将目标转向了创新技术的运用。因此,签订2.0版合同的投资者有义务研发和运用、或运用俄罗斯政府制定的《旨在签订特别投资合同的现代技术清单》(以下简称《现代技术清单》)中的技术进行工业产品的批量生产。投资者主要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特别投资合同2.0版规定的数额和期限投资项目;

2.研发《现代技术清单》中的技术并以该技术为基础批量生产工业产品,或者获得《现代技术清单》中的技术所包含的智力活动成果的专有权或使用权,并运用该技术批量生产工业产品;

3.确保在订立特别投资合同2.0版之日或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具有《现代技术清单》中的技术所包含的智力活动成果的专有权或使用权(拥有这些权利的目的在于以该技术为基础批量生产工业产品);

4.保证投资者有权以《现代技术清单》中的技术所包含的智力活动成果(投资者得到其使用权的)为基础创造自己的智力活动成果,并且有权获得其创造出的智力活动成果的专利(是否有此项义务尚需等待《现代技术清代》最终版本的公布);

5.在俄罗斯、俄罗斯专属经济区按照投资者投标申请或签订特别投资合同提议中规定的产量,进行合同中规定的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工业产品的生产;

6.保证达到特别投资合同2.0版中规定的目标指标:达到一定生产量和销售量、支付一定数量的税款和其他费用、创造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

7.若投资者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项目外有其他收入,应当对特别投资合同2.0版的项目单独进行收支记录,包括特别投资合同项目下获得的财产和产权。

 

 

俄罗斯联邦工贸部、俄罗斯联邦能源部或者俄罗斯联邦农业部(以下简称负责签订特别投资合同的联邦部门)以及各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对投资者是否履行合同义务进行检查,包括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每年向政府报告检查结果。

 

 

俄罗斯联邦、联邦主体、市政机构的义务

 

 

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合同期限内,根据联邦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保证特别投资合同2.0版项目投资者经营条件的稳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业领域为投资者提供支持措施。

 

 

1.保证特别投资合同2.0版项目投资者经营条件的稳定

(1)联邦法律、法规、规章的稳定

如果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签订之日,在联邦法律中为签订特别投资合同2.0版的投资者规定了法律法规特别生效程序,那么,如果在特别投资合同2.0签订之后生效的联邦法律、法规、规章对投资者为执行特别投资合同2.0版而获得和实施的各项权利规定了禁止或限制,这样的联邦法律、法规、规章对投资者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有效期内不生效(为执行俄罗斯联邦加入的国际条约通过的联邦法律、规定欧亚经济联盟权利的国际条约和法律除外)。

(2)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稳定

联邦主体和市政机构针对签订特别投资合同2.0版的投资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生效程序,由各联邦主体和市政机构的法规规定。

俄罗斯联邦、联邦主体、市政机构在法律法规中为签订特别投资合同2.0版的投资者规定的稳定条款自特别投资合同2.0版签订之日起对投资者生效。稳定条款不涉及旨在保护宪法基础、公民的宪法权利、确保国防和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

 

 

2.为投资者提供的支持措施

签订特别投资合同2.0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中规定投资者可以享受的支持措施。

 

 

主要的支持措施可以是:

 

 

(1)税收优惠;

(2)行业补贴及其他补贴;

(3)获得“俄罗斯制造”称号(Made in Russia)的加速和简化程序;

(4)作为国家订单的唯一的供应商;

(5)加速折旧;

(6)公共工业用地的优惠租赁;

(7)由联邦主体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

(8)俄罗斯联邦工业发展基金为投资者和联邦执行机构提供关于特别投资合同2.0版的咨询服务;

(9)俄罗斯联邦工业发展基金以贷款、担保、出资注册资本、融资租赁等其他形式提供经济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特别投资合同2.0版对各项支持措施的总投入进行了限制: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的项目中,如果国家预算支出及国家预算未收回的收入总额超过投资人投资的50%,国家将停止对该项目的各项支持措施。相应的计算方法在《特别投资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程序》中规定,法案目前还在审理阶段。

 

 

 

 

国家支持措施简介

 

 

1.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包括保证税收条件不恶化的税收稳定条款和税率方面的优惠。从特别投资合同 2.0版录入国家工业信息系统的特别投资合同清单起,投资者获得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地位,并有权享受税收优惠。

 

 

符合以下情形的投资者不属于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1)使用特殊税制;

(2)是纳税人合并团体的成员;

(3)是另一个正在进行的区域投资项目的参与者(或参与者的继承人);

(4)是任意类型的特别经济区或社会经济超前发展区的居民;

(5)是自由经济区的成员和(或)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的居民。

 

 

A.税收稳定

税收稳定的目的是防止企业经营环境恶化,适用于所得税、财产税、交通税和土地税,作用于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签订后生效的对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已享有的税收优惠不利的联邦法律、联邦和地方级法规和规章,包括:提高已降低税率的、取消已降低税率的、取消或更改降低税率条件的、取消其他优惠(特殊付款程序和条件,特殊税费计算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享受税收稳定的前提是,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中指明对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规定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条款。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可以享受税收稳定直至特别投资合同2.0版解除或终止之日,或特别投资合同2.0版条款规定的相关优惠到期时(二者择一较早日期)。

 

 

 

 

B.税率优惠

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有机会获得联邦级和地方级零所得税率的优惠。

地方级税率优惠:俄罗斯联邦主体有权将针对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的地方所得税率降至0。特别投资合同 1.0的此项优惠有期限,至2025年,而特别投资合同 2.0版取消了这一限制,特别投资合同 2.0版的优惠税率有效期:从特别投资合同 2.0版项目产品销售获得第一笔收入时的纳税期间开始,直到解除或终止特别投资合同、或国家预算投入总额超过投资人投资的50%时的纳税期间为止。

联邦级税率优惠: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有权在享受地方级优惠所得税率期间,享受联邦级零所得税率。

 

 

所得税率优惠分两种方式,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后应当在会计政策中写明,并且在整个特别投资合同 2.0版有效期内不可改变:

a.如果特别投资合同项下的产品销售收入占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全部收入的90%或更多,则可以对全部所得税基适用零税率,或者

b.如果特别投资合同项下的产品销售收入少于特别投资合同参与者纳税人全部收入的90%,则零所得税率适用于特别投资合同合同项下的产品销售的所得税基单独核算特别投资合同 2.0版项目的收支和其他项目收支

 

 

2.行业补贴及其他补贴

 

 

特别投资合同 2.0版规定了参与行业补贴项目的简化程序,并且,提供补贴的期限可以超过预算义务期限(即超过1年)。

 

 

3.获得“俄罗斯制造”地位(Made in Russia)的加速和简化程序

 

 

自签订特别投资合同2.0版之日起,就可以获得俄罗斯制造的地位。同时,投资者应当根据关于本地化的相关法律规定(2015717日第 719号联邦政府法规《关于确认俄罗斯联邦的工业生产》等),在三年内分阶段完成技术和生产运营。

 

 

4.作为国家订单的唯一的供应商

 

 

条件:

投资额超过30亿卢布

产品原产国是俄罗斯联邦

产品的生产由法人完成

 

 

5.加速折旧

 

 

特别投资合同2.0版项目生产的、且在折旧资产分类中属于第1–7类的固定资产适用加速折旧(系数不超过2)。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项目中生产可折旧固定资产的投资者,有权向其产品的购买者签发加速折旧证书。

获得加速折旧证书的条件:

可折旧资产是特别投资合同2.0版中规定的工业产品

可折旧资产是在特别投资合同2.0版期限内生产的

 

 

6.公共工业用地的优惠租赁

 

 

可不经招标租赁作为国有和市政财产的土地。

 

 

双方违约责任

 

 

如果国家不向投资者提供特别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支持措施,投资者有权诉诸法院解除特别投资合同,并要求按照特别投资合同规定的程序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国家没有保证特别投资合同2.0版项目投资者经营条件的稳定,国家应当按照特别投资合同的规定赔偿投资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果投资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额进行投资,但是实际投资额超过合同约定的50%,或者未履行上文中投资者义务的567条,投资者应当按照特别投资合同的规定缴纳罚款;如果投资者的实际投资额不到合同约定的50%,或者未履行上文中投资者义务的23条,国家有权不通过法院拒绝履行特别的投资合同,并要求投资者赔偿实际损失。投资者的责任以特别投资合同2.0版中规定的鼓励措施总金额为限。

 

 

除非特别投资合同的条款另有规定,如果外国、外国组织对俄罗斯、俄罗斯居民施加贸易、海关制裁(或者俄罗斯对外国)导致合同任意一方无法履行特别投资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可以向法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责任。

 

 

 

 

 

作者:张玫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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