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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立法禁止不经公证办理不动产份额的交易或赠与


作者:陈蕊   来自:中俄法律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6-6-13 10:22:17

俄罗斯联邦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签署法律,规定转让不动产份额合同必须办理公证。这部法律已经在俄罗斯官方法律信息门户网站发布。

 

 

201512月开始,不动产份额的出售交易必须办理公证。但是,新规定并不影响哪些已经将其份额出售给住宅部分现有产权人的人士,只有在将所有权出售给与该不动产毫无关系的新买家时,办理公证才是必须的。

 

 

新法修正案将去年的规定进一步严格,现在,公证不仅适用于买卖交易,也适用于交换赠与。之前,份额持有人可以写一份赠与书,之后俄罗斯联邦登记局就应该对所有权的转让进行登记。

 

 

根据新签署的法律,在合资共建所有权的合伙人全体转让份额时也必须办理公证。在此情况之下,在出售份额时,所有权人应当将其计划书面通知合资共建产权的其他合伙人,并且说明价格和其他出售条件。只有在发出通知一个月之后,交易才可以签署。但是,如果其他合资共建合伙人书面拒绝购买此份额,则也可以在这一期限届满之前办理交易手续,但要向公证人提供这些书面拒绝书。

 

 

特别强调,该法律并不适用于不动产整体转让的交易:出售、购买、赠与或交换住房,仍可和以前一样,可以不用公证。同时,在办理公证时,例如,办理份额赠与合同公证时,公证人必须审查交易是否为虚假交易。

 

 

该法律于520在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并于525由俄罗斯联邦委员会批准,从其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该法律旨在减少不动产领域通过转让份额或者其他欺诈手段来非法侵占住房事件的数量。

 

陈蕊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中俄法律网合作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