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法律网--专业创造价值
我想去旅游 体验俄罗斯民俗风情 旅游
俄罗斯投资
当前位置: 中文版俄罗斯投资金融保险

5家中国银行与俄6家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作者:未知   来自:新华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06-3-9 8:22:23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了解到,截止到2005年末,黑龙江省黑河、绥芬河、东宁等口岸5家国有商业银行与俄罗斯6家商业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办理本币结算业务折合10991万美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国际收支处处长闫会东介绍,截止到目前,已有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5家国有商业银行与俄罗斯6家商业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共建立自由兑换货币账户15户,人民币及卢布代理账户各10户。为了促进边贸本币结算工作顺利开展,黑龙江省制定完善了与俄方阿穆尔州央行管理局信息数据交流制度,按月进行银行数据交流,收到了良好效果。

  近年来,黑龙江省金融部门积极推进中俄边贸本币结算,通过建立本币结算业务,中俄双方商业银行将分别在对方设立卢布和人民币账户,中俄客商间的经贸往来可以使用各自国家的本币结算,这为交易双方提供了除美元之外新的结算货币。本币结算业务扩大了双方银行合作范围,深化了边贸结算业务,同时有效地降低了客户的交易成本,规避了汇率风险。

  据了解,早在2003年,中国银行黑河分行与俄罗斯远东对外贸易银行就开办了本币结算业务和本币运钞业务,开中俄金融合作先河。为适应黑河经济发展和两国贸易需要,中国银行黑河分行曾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市进出口银行开展互建美元账户合作,国际结算量高居同业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