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是中国公民境外旅行的合法身份证件。为确保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维护我合法证件的信誉,凡需申请办理护照、旅行证等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必须亲自到大使馆履行必要的手续。大使馆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护照或旅行证等事宜。
一、因私护照的换发
换发因私护照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现持有效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二)、在俄有效居留手续,如定居证、学生证、有效签证、劳务许可、居留登记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标准另见详细说明);
(四)、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
二、 因私护照的补发
中国公民在境外遗失或被盗护照可向中国大使馆申请补发护照。申请补发护照所需手续:
(一)、提供原护照复印件;
(二)、填写“遗失或被盗证件报告”,详细说明护照遗失或被盗经过;
(三)、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
(四)、俄有效居留手续,如定居证、学生证、有效签证、劳务许可、居留登记等原件及清晰复印件;
(五)、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标准另见详细说明)。
三、旅行证的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境外中国公民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之一。凡在境外丢失护照急于回国人员、护照过期急于回国人员,以及其他有必要持旅行证回国的中国公民均可在中国大使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申办旅行证所需手续:
(一)、提供原护照或护照复印件;
(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如系护照丢失,还需填写“遗失证件报告”;
(三)、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标准另见详细说明)。
四、儿童办理护照
使馆不办理偕行儿童加注手续。凡在境外出生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儿童,以及原加注在父亲(或母亲)护照上的儿童,如需申办中国护照,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父母双方护照、在俄合法居留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四)、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五)、父母一方为外国人的,需提供当事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该国国籍的书面证明,及外方父母同意该儿童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意见。
五、办理因公护照事宜须知
办理因公护照换发、补发等均需经国内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办理。
六、办证费用及时间
新发及换发护照费用为1650卢布、非正常换照3150卢布,办理时间为一周。
补发护照费用为3150卢布。丢失护照后,使馆须核实有关情况,核实时间一般需要二十天至一个月。
办理旅行证费用为750卢布
特别提醒:
1、自2007年1月1日起,各类护照均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2、护照、旅行证等身份证件须妥善保存。以销除护照上不良记录为目的故意毁损护照者,一经发现,使馆将不为当事人颁(换)发护照,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须由当事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如当事人不提供真实、详细情况,造成国内无法核实身份的,使馆不予颁(换)发护照,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4、护照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护照遗失,应尽量多方查找,确认无法找回时向使馆申请补发护照。递交补照申请后,在确定取证日期前如找回原照,请本人携带护照、使馆开具的取证单来使馆撤销补照申请,确定取证日期后,原照即宣告作废,被宣告作废的护照即使找回,也不得再继续使用;
5、使馆受理护照时,如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有疑问,将要求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进一步说明有关情况。当事人拒绝协助的,使馆将不予受理;
6、中国公民一旦在使馆领取到补(换)发的护照或旅行证,须及时自行前往俄签证机关办理签证、居留或出境等相关手续。
7、办理上述各类证件的具体要求将根据国内规定更新、调整,请及时关注使馆相关通知。
附:护照/旅行证照片要求:
1. 最近半年彩色、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2. 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3. 照片相纸必须为光面。
4. 大小尺寸:照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21-24mm, 头部长度28-33mm。
附件:
台胞证通签注表.pdf
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