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合批〔2007〕403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公司在俄罗斯设立合资公司的请示》(中国石化外〔2007〕24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与俄罗斯摩科瑞能源公司在俄罗斯合资设立联合石化俄罗斯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份,俄罗斯摩科瑞能源公司持有49%股份。该境外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100万美元,所需外汇以购汇方式解决。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负责乌德穆尔特项目权益油销售;拓展俄罗斯及中亚地区的原油、成品油贸易;客户联络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通知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俄罗斯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六、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