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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给外国投资者带来俄罗斯前所未有的投资优惠措施


作者:霍晓倩(译)   来自:中俄法律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5-9-2 14:25:02

    2015年9月3日,东方经济论坛将在符拉迪沃斯托克举办,俄罗斯总统普京将亲自出席并发表讲话。该论坛将与每年六月份在圣彼得堡举办的国际经济论坛遥相呼应,成为俄罗斯发展远东地区的一块金字招牌。俄罗斯的远东地区是否能够如俄罗斯领导人所愿,成为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动力,目前还很难说。但是,发展远东地区已经成为俄罗斯政府一致的目标。而且,在法律层面,俄罗斯的远东地区已经能够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相当可观的优惠措施。

2015713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签署了的第212-ФЗ号联邦法《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该联邦法将在官方公布90天后生效(该法第2022条除外)。

该联邦法的签署对于俄罗斯远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自由港区内入驻企业的雇佣外籍员工、税费、例行年检、海关等方面都给予了宽泛的优惠政策,被视为“地区经济的全球性突破”。

一、自由港概况

自由港位于俄罗斯沿海边疆区内,占地约3.4万平方公里。设立年限为70年,该期限可依法延长,且只有在公民生命健康、民族文化遗产、自然环境、国防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依法提前终止。

二、自由港主要管理机构

1、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监事委员会

从整体上对自由港的运行成效、自由港发展蓝图、相关政府机构办事效率进行调控和监督。监事委员会的组成和章程均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

2、联邦全权机关

负责远东地区国家计划和联邦总纲定位和实施的联邦执行机构。主要负责自由港地域内各类许可证、计划书等文件的签发和审批;涉及自由港运作中各项制度和程序制定和通过,其中包括入驻企业登记办法等;监督包括入驻企业和管理公司在内的自由港行为主体的运行情况。

3、管理公司

由俄罗斯联邦政府设立的,以保证远东联邦区先行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实施的管理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公司负责自由港运营具体事务,其中包括:负责自由港区基础设施建设;自由港入驻企业登记和文件审核;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财务、清关等服务以及市政服务;自由港不动产及土地买卖、租赁信息的汇总和发布等内容。

4、群众委员会

由自由港区域内行业代表、工会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起到群众监督作用。

三、自由港入驻企业资质申请

根据该联邦法的规定,本国及外国的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均可向管理公司递交材料以申请获得自由港入驻企业资质,但已拥有地区投资项目资质的经济体不得进行自由港入驻企业资质申请。此外,在获得自由港入驻企业资质后,不得在自由港外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具有自由港入驻企业资质的经济体,可依法享有自由港现行的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如下:

1、关于签订从事经营活动合同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经营活动类型;

2)从事该经营活动的土地及其他不动产的位置,以及对上述财产的权利证明;

3)合同期限

4)申请人是否启用自由关税区制度

2、随附文件如下:

1)法人企业的公司成立文件复印件(法人企业);

2)符合联邦全权机构规定的商业计划书;

3)个体经营者或法人企业的国家登记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按照所在地国家法律规定提交的可证明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国家登记之文件的俄语翻译件(外国经济体);

申请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申请不获批的情况: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2)申请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类型,是自由港监事委员会决定中禁止入驻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类型;

3)申请人是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区域外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

4)申请人不符合按照本法第6条第4点制定的入驻企业标准;

5)商业计划不符合自由港监事委员会以及联邦全权机构制定的标准

6)法人企业正处于破产和/或重组和/或清理案件的受理过程中;

7)在上一年度欠缴俄联邦税费额占资产值25%以上的法人企业。

管理公司应在拒绝申请决定做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不服该决定的可向法院起诉。

自由港入驻企业资质证书

申请获批后,管理公司应在获批决定作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和联邦全权机关,并在30日内向申请人提供从事经营活动合同的文本以供签署。管理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递交给联邦全权机关,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入驻企业的登记。

随后,由联邦全权机关签发入驻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该入驻企业登记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作通知。

四、自由港主要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1)企业利润税:第一个五年内,自由港入驻企业利润税不高于5%(联邦征收0%,地方征收不高于5%)。此外,在接下来的5年内,利润税不高于12%(联邦征收2%,地方征收不高于10%

2)不征收财产税

3)不征收土地税

2、社保费优惠

自由港入驻企业所需缴纳的社保费为7.6%,远远低于一般企业所需缴纳的近34%左右的社保费。

3、国家或地方政府年度定期检查

一般情况下,定期检查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而对于小型入驻企业,定期现场检查不得超过40小时;微型入驻企业-不得超过10个小时。

4、自由关税区制度

1)自由关税区的进出口商品、使用进口材料制成的产品,均不征收关税

2)任一自由关税区商品在自由港范围内流通均不征收关税

3)对于带出自由港外仅用于个人使用的一定数量及价值的商品不征收关税

5、入驻企业雇佣外籍员工

入驻企业在与管理公司签订的从事经营活动合同中,应规定可雇佣的外籍员工数量。

6、法律援助

管理公司应代表入驻企业利益,就入驻企业所接到的行政处罚令等公益权力机构的处罚向法院提起诉讼,捍卫入驻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