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法律网--专业创造价值
我想去旅游 体验俄罗斯民俗风情 旅游
和谐社会
当前位置: 中文版和谐社会公正和谐

北京治堵新政极不公平


作者:孟昌   来自:新京报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10-12-30 9:13:03

(本文的一部分发表于12月25日的《新京报》,这是投稿时的全文)

北京市为治理交通拥挤,于近日出台限制购车的政策。出于职业的敏感和即将买车的打算,我睁大了眼睛看媒体报道的政策文本,发现这是一个极不公平的政策。我相信制定政策的人大部分已经买车或者有公车可用。众所周知,北京市车辆过快增长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始于奥运会的限行政策导致了很多家庭购买第二辆甚至第三辆车。我的很多同事和朋友都买了第二辆车,有的正在打算买第三辆车。如果通过摇号等方式发放牌照,首先应该限制的是这部分车。第一次购车的人若也在限制之列,严重有失公平。

从我个人的出行方式来看,在京工作11年来,较远的路程我一直使用公交出行,刚来北京的那些年我一直骑自行车,较近的路程基本步行。实际上,我早就有买车的经济能力,但我一直没有买车。与那些有车的人相比,可以说我为北京市的交通和环保做出了应有的和不应有的贡献。但是眼睁睁地看着自行车道、人行道、小区的部分绿地甚至消防通道被机动车逐渐占领。

有车者不仅占用了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而且排放了越来越多的污染。从公平原则来看,他们应该给没车的人转移支付,这工作要有政府来做。而政府的这项工作并没有做好。没车的人被逼无奈,也不得不加入购车这一行列。我称之为“报复性购车”。

本人在大学工作,不用坐班,每周去学校3次左右。大学的新校区于6年前被搬到了离老校区40公里、离家70公里的地方。但我一直坚持乘公交、班车和打车(偶尔)上下班。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早晨6点半顶着刺骨的寒风,我从家里出发。先是在往公交站的斑马线上差点被一辆正在掉头的奥迪车撞上,坐在四处透风的361路公交车上被冻得瑟瑟发抖。在安华桥,我换上了不能说四处透风但依然“动人”且以拥挤和小偷多而名扬天下的300路公交车。到航天桥时,已经被“感动的”手脚麻木了。我强烈地感觉到了政府在对待为环保和治堵做出贡献的人方面,是何等的冷冰冰与不作为。我下决心明年也要加入购车者行列。但晚上看《新京报》关于北京市政府限制车辆的政策报道才发现。政府为治理拥堵,主事者出台了一个相当不公平的政策。这又是一个“挤进了公共汽车喊司机快点关门开车”的人制定的不公平政策。

摇号发放牌照的对象应该是那些打算买第二辆、第三辆车的家庭或人、以及有家庭成员配了公车的家庭或个人。若第一次买车者也适用于这一政策,严重违背了的公平原则。一个已经挤了几年公交车而第一次打算买车的人,却要与一个家里已经有了至少一辆车的人一起抽签摇号,是何等荒唐。除了有失公平外,这一政策的必然恶果,一是强化了人们对政府限车政策的预期,提前加入抢指标的行列,不管用不用,先抢到再说,反正在政府的限制下这也是资源。24号有朋友给我发短信,建议我赶快去抢一个指标。二是由于限制买车会人为创造租金,必然导致寻租和倒卖指标的行为。当然还有一个恶果就是政府向居民发出了强烈的“强盗逻辑”信号:某些资源,谁先抢到,谁就是合法拥有者。政府实际上给有车者搞了一个俱乐部。正因为我们的政府经常如此地不讲道理,所以公信力才越来越低。

 

 

周广俊:

本人认为,北京市的交通拥堵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低级的管理水平和为既得利益者服务而造成的,应当由政府部门承担所有责任,而不应当由广大人民群众承担。政府官员都应当放弃私家车或者公车,去乘坐公交车和地铁,去切身感受一下你们在交通领域的工作成果,不要只号召老百姓去坐公交车。党的原则是以身作则,为什么广大干部和党员不能放弃公车、放弃车补,而和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向老百姓收钱时就讲国际惯例,为什么讲干部、官员的超级福利时就不讲国际惯例了,为如此大范围的官员配备公车也是国际惯例?政府一直宣扬公开和公正,可是,这么多年以来,政府财政到底在公车消费上支付了多少纳税人的血汗钱,公车消费到底有没有得到控制,政府为什么公布?几天前,新闻报道说给官员配置公车的标准降低了,一般公务用车的标准为1.8升排气量、16万元以下,真的降低了吗?政府部门不是号召节能减排、号召广大群众购买小排气量的轿车吗?不久之前不是还说要对大排气量增加收税吗?请问,1.8升符合节能减排的国家政策吗?众所周知,汽车的价格是逐年降低,今天的16万元和几年以前的26万在购车时的消费力是一样的,可以买到同样高级配置的公务车,也就是说,政府官员的轿车待遇依然没有降低!!障眼法!!如果政府出资购买的是急救车、消防车、警务用车、军车等特种车辆,不论多少钱,大家都会支持,只要这些车货真价实,并且不是总停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经常在娱乐场所和香山、植物园以及各大菜市场看到这些车辆)。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和谐社会,望眼欲穿!

和谐社会不应当有“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