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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杜尚别,2006年9月15日)


作者:   来自:中俄法律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09-11-30 8:35:00
        2006年9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以下简称本组织总理会议)在杜尚别举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库洛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弗拉德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阿齐莫夫出席会议。

  本组织观察员国代表印度共和国国务部长恰范、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副总统阿里.赛义德卢、蒙古国副总理恩赫赛汗、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阿齐兹与会,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马苏德、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长拉波塔作为东道国客人出席会议。

  本组织秘书长张德广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卡西莫夫列席。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莫诺夫会见了出席会议的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在友好务实的气氛中进行,各方就加强地区稳定和进一步发展本组织框架内合作的迫切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六国总理结合2006年6月15日上海峰会的共识,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提出了六国在经贸、科技、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合作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六国总理指出,2005年10月莫斯科总理会议以来,各方为拓展经贸、人文等领域合作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本组织成员国在上述领域的合作创造了必要前提。

  在经贸部长会议、经贸高官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经贸高官会)和各专业工作组会议上,各方研究了落实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措施计划的具体步骤,确定能源、交通、电信领域为近期优先合作领域,商定了本组织首批示范项目。

  建立和启动能源工作组、现代信息和电信技术工作组具有重要意义。

  六国总理指出,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的成立,为本组织经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6年8月24日在塔什干签署的关于合作运营和维护本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网站的议定书将促进成员国经贸联系不断扩大。

  六国总理对中方提供的优惠贷款开始用于本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项目表示欢迎。

  六国总理高度评价大型经济论坛的意义,包括2005年11月在西安举行的首届欧亚经济论坛,2006年6月在上海举行的本组织工商论坛,9月将在伊尔库茨克举行的第四届贝加尔经济论坛。这些论坛促进了地区经济合作的深化。认为举行此类论坛是有益的,作为本组织成员国政府、企业和金融界交流的重要平台,可以吸收其他相关国家商界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

  六国总理满意地指出,本组织人文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它促进了各种文明对话与交流、加强了本组织框架内的相互理解与尊重。2005年7月在阿斯塔纳通过的本组织成员国2005年至2006年多边文化合作计划顺利实施,2006年4月在塔什干通过了2007年至2008年文化合作计划。2006年6月15日签署的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为在这一重要和有前景的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六国总理认为,应与本地区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交流经验和信息,实施联合项目和计划。

  六国总理充分肯定本组织经济合作取得的成果,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强本组织在优先领域的工作力度。

  六国总理认为,经贸高官会必须有效监督本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研提新项目,进一步拓宽和巩固本组织成员国合作的法律基础。

  六国总理强调,必须加强本组织秘书处的协调作用,积极发挥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的作用,以进一步推动本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

  责成能源工作组会同本组织秘书处尽快研究建立本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可能性。哈方和俄方将就2007年召开本组织成员国能源部门领导人会议向秘书处提交设想,供各方研究。

  为加强信息通讯领域合作,现代信息和电信技术工作组必须积极工作,就实施共同项目提出建议。

  落实发展过境运输潜力专门工作组选定的旨在改善本组织成员国交通基础设施的示范项目,将为拓展交通领域合作注入新活力。

  签署关于加快制订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政府间协定草案的谅解备忘录具有积极意义。有关部门及本组织秘书处应加快谈判进程以尽快商定该文件。

  六国总理认为,必须进一步发展一体化进程,简化本组织成员国境内国际运输的行政和海关手续。

  六国总理指出,发展本组织框架内海关合作具有重要作用,应加快准备和签署政府间海关互助协定,并商定会期举行本组织成员国海关部门领导人会议。

  为进一步改善本组织合作的法律基础,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在参考该领域现有双边及多边合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准备成员国政府间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草案十分重要。

  六国总理认为,即将在莫斯科举行的首次环保部长会议,以及完成制定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构想草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授权本组织秘书处,按照现有的本组织法律文件制定本组织与观察员国在经济、人文领域协作的具体行动计划。

  有必要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欧亚经济共同体一体化委员会秘书处谅解备忘录》为依据,加强与欧亚经济共同体的协作。本组织秘书处应会同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就此提出建议,并与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处进行协商。

  本组织秘书处应会同东盟秘书处研究两组织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进行磋商与交流经验的形式。

  本组织欢迎其他感兴趣的国家和伙伴参与实施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项目。

  六国总理提出了进一步扩大人文领域合作的任务。目前正在筹备举行本组织成员国首次教育部长会议,其任务是制定落实教育合作协定的具体步骤。

  六国总理认为,应尽快在本组织框架内开展卫生合作,授权本组织秘书处会同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研究为此成立专家工作组的问题。

  授权本组织秘书处会同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研究在本组织框架内启动旅游和青年合作的问题。

  为落实本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提高秘书处在本组织机构体系中作用的指示,六国总理批准了本组织秘书处新的机构设置和编内人员职位设置。

  六国总理审议了一系列本组织财务问题。批准了本组织2007年预算。

  六国总理商定,下次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将于2007年在塔什干举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艾哈迈托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          库洛夫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弗拉德科夫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阿基洛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      阿齐莫夫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于杜尚别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