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法律网--专业创造价值
我想去旅游 体验俄罗斯民俗风情 旅游
中俄条约
当前位置: 中文版中俄条约总理会晤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济贸易合作分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北京,2003年8月27日)


作者:   来自:中俄法律网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09-12-17 8:01:49
根据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济贸易合作分委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规定,并为筹备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受分委会中方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吕福源部长委托,中国商务部张志刚副部长率领的中国代表团,与受分委会俄方主席、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与贸易部格.奥.格列夫部长委托,俄经贸部弗.格.卡拉斯京副部长率领的俄罗斯代表团于2003年8月27—28日在北京举行了分委会第六次会议。

  分委会会议议题见本纪要附件一,双方代表团名单见本纪要附件二。

  分委会会议期间双方草签了《中国商务部与俄罗斯经贸部关于完善中俄贸易敏感商品的预警和磋商机制的议定书》,并建议于2003年9月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

  会议在务实和建设性的气氛中进行,双方本着友好、互谅的精神达成协议如下:

  一、关于分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中俄经贸合作状况

  1、分委会满意地指出,双边贸易发展迅速,2002年创两国贸易的新记录,达到119.3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11.8%,其中中方出口35.2亿美元,增长29.9%,俄方出口84.1亿美元,增长5.6%。

  2003年双边贸易额继续增长,1-7月达81.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7%,其中中方出口25.5亿美元,同比增长54.6%,俄方出口55.7亿美元,同比增长12.1%,全年有望取得新突破。

  2、分委会认为落实2003年5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对俄罗斯的国事访问期间与俄罗斯总统普京达成的有关双边经贸合作协议,以及实现两国领导人提出的在近年内使双边贸易额提高到200亿美元的目标是其主要任务。

  3、分委会高度评价中国商务部长吕福源2003年8月11-15日访问俄罗斯期间与俄经贸部长格列夫、俄副总理库德林和赫里斯坚科的会谈会见的结果。这些会谈会见的成果表现在对确定中俄经贸合作当前及未来发展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并达成了相互谅解,包括改善贸易结构、为商品进入两国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加快俄罗斯入世双边谈判、加强投资合作等。

  二、关于落实2003年8月双方部长会晤达成的协议

  本次会议期间,双方集中精力研究了落实两位部长会晤期间达成的协议,并商定进一步推动以下方面的工作:

  1、关于俄罗斯入世双边市场准入谈判问题

  分委会听取了关于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进程,以及中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情况的介绍。中方重申,中国支持俄尽快加入WTO,并愿同俄方共同努力,成为第一批与俄签订双边协议的国家之一。俄方认为,加入WTO是俄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问题,并希望加快双边谈判进程。双方商定第三轮谈判于9月20-21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将本着积极、灵活、务实的态度,推动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2、关于中俄禽肉贸易问题

  分委会指出,中方对俄方自2003年4月起对禽肉进口实施保障措施表示十分关注。

  俄方正在研究放宽2003年自中国进口禽肉配额的数量和品种限制,并原则同意在确定2004年国别配额问题时,考虑2002年进口禽肉的数量,同时将向中方通报所做出的决定。

  双方商定于2003年9月在北京举行关于禽肉产品的第三轮谈判。

  3、关于双边贸易敏感商品的预警和磋商机制
分委会满意地指出,双方主管部门在双边贸易敏感商品预警和磋商机制框架内开展了大量工作。即将于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的完善该机制的议定书,将对减少和避免双边贸易争端发挥重要作用,是两国政府部门为双方企业开展经贸合作创造有利条件的重要新举措。

  4、关于中方涉俄产品的反倾销问题

  分委会指出,根据两国有关法律并参照WTO规则,保持中俄商品在两国市场上的存在符合中国和俄罗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分委会认为,2003年8月在莫斯科和北京举行的关于中国实施的对包括俄产在内的聚氯乙烯和冷轧板卷的反倾销调查,及中国禽肉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条件问题的专家磋商是有益的。

  双方均表示,上述问题的裁决不应为有关商品的双边贸易制造更多的壁垒。

  分委会获悉,在聚氯乙稀反倾销调查框架内双方对中国产业的损害问题存在不同观点。分委会建议,双方对此问题保持磋商,以求立场接近。

  关于对冷轧板卷实施的反倾销调查,俄方认为,在中国自2002年5月起对包括冷轧板卷在内的部分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应再对冷轧板卷采取反倾销措施。中方对此予以关注,并将在终裁中妥善处理该问题。

  5、关于《中俄投资保护协定》

  分委会指出,商签《中俄政府间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对扩大双边投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双方已就该协定的大部分内容达成一致。分委会责成双方主管部门继续积极商签该协定。

  6、关于规范贸易秩序问题

  分委会认为,两国非正规贸易问题是双边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应尽快予以规范。分委会责成双方尽快启动规范双边贸易秩序联合调查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规范措施。分委会建议双方就建立中俄贸易的批发和物流中心问题进行研究,积极开辟双边贸易的主渠道。

  7、关于扩大机电产品贸易问题

  分委会指出,通过提高大型和成套设备、高附加值产品在相互贸易中的比重,改善贸易结构有巨大潜力。应推动双方企业开展大型项目合作,包括利用中俄两国银行之间签订的出口信贷协议。

  8、关于两国记帐贸易债务问题

  分委会指出,双方于2002年11月就俄方偿还中苏(俄)记帐贸易中方顺差问题举行了第二轮会谈,取得了进展。分委会建议双方主管部门于2003年第四季度在中国举行第三轮谈判,彻底解决这一遗留问题。

  9、关于投资合作

  分委会强调,投资合作是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双边贸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分委会支持现有合作,并建议研究进一步发展投资合作问题,包括在动力机械制造、化工、汽车工业、建筑材料生产、轻工和食品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修船、河运、皮革生产、商业、家电组装、高科技、木材加工、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三、双边经贸合作的其他问题

  1、关于中俄经贸合作网站

  分委会指出,双方有关单位就建立中俄经贸合作网站做了大量工作,并认为有必要尽快完成这项工作,使该网站开始实际运作。

  2、关于绥中、伊敏电站问题

  分委会指出,分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在中国商务部和俄罗斯经贸部的积极促进下,双方举行了绥中和伊敏电站遗留问题的多轮谈判,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分委会建议,双方指定公司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继续谈判。分委会责成双方主管部门商定《关于绥中和伊敏电站建设的政府间经贸合作最终议定书》,以便尽快签署,并责成双方指定公司在《关于绥中和伊敏电站建设的政府间经贸合作最终议定书》签署前,签订1999年议定书项下的中国商品回货合同。

  3、关于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

  分委会指出,目前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正在进行选址工作,该中心是中方对俄大型投资项目之一,建议两国政府部门继续予以大力支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4、关于质检领域合作

  分委会建议双方主管部门在质检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积极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证书、实验室认可结果的互认,并制定具体措施,以便有效地减少和消除两国间的贸易技术壁垒,为货物流动提供便利。

  四、关于分委会下设各常设工作小组

  1、关于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常设工作小组

  分委会满意地指出,2003年7月15日,中国商务部张志刚副部长与俄罗斯工业科技部米京副部长主持召开了林业合作常设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就中俄森林资源采伐、加工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同意尽快启动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长期合作首期规划,建立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合作指标评估体系,并决定推动中国大企业参与俄森林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

  2、关于边地贸常设工作小组

  分委会建议常设工作小组例会于2003年第四季度在中国举行。

  分委会认为,根据2002年5月分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有关规定,在常设工作小组例会期间举办地区合作研讨会是适宜的。

  3、关于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合作常设工作小组

  分委会责成双方主管部门尽快商定常设工作小组例会会期,并加快双方在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监管领域的合作,有效地促进两国经贸合作的发展。

  4、关于投资合作常设工作小组

  分委会宣布,在双方的积极促进下,分委会成立了投资合作常设工作小组。中方组长为中国商务部陈健部长助理,俄方组长为俄罗斯经贸部伊萨耶夫副部长。分委会建议双方于2003年10月中旬在中国哈尔滨召开小组第一次会议,其间签署小组工作章程,确定双边投资合作具体工作方向。

  五、关于进一步发展中俄经贸合作的具体措施

  1、分委会认为,中俄两国在贸易救济措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存在差异,为加强双方主管部门和企业间的相互了解,双方商定于2003年10月在莫斯科举办“中俄贸易救济措施法律研讨会”。

  2、分委会认为,近年来,两国银行、保险等贸易服务机构合作增强,在支持机电产品贸易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分委会建议两国企业充分利用中俄银行间已签署的提供出口信贷协议。为此,支持中国中信集团和俄罗斯滕利租赁有限公司的合作。

  3、分委会认为,双方应继续开展参展办展、洽谈会、考察等活动。

  分委会支持俄方参加拟于2003年10月在深圳举行的中国高新技术展览会。

  为向俄罗斯用户介绍中国现代化机械设备,分委会建议双方于2004年在莫斯科举办中国机械设备及技术展。

  4、分委会支持双方企业开展以下项目合作:

  (1)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与俄罗斯原子能公司和船舶进口公司继续研究与中国渤海造船厂合作建设用于北德文斯克市“北德文斯克机械设备”生产联合企业的浮动电站的方案;
  (2)清华同方公司向俄出口集装箱海关检测设备;
  (3)中国铝业总公司与俄开展铝业方面的合作,实施有关在俄投资项目;
  (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公司与俄开展木材深加工项目;
  (5)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在俄投资建厂开展拆船业务。
  (6)俄罗斯动力机械公司扩大与中国企业在使用俄罗斯现代化机组设备建造80万千瓦及以上电站机组方面开展合作。
  (7)俄罗斯联合机械制造厂与俄罗斯动力机械公司和中国企业开展在矿山机械方面的合作。

  此外,俄方表示有兴趣扩大对中国出口火电、水电及核电站设备、采矿设备、民用航空器材和卡马斯载重汽车,以及利用信贷及租赁方式为中小企业自中国进口各种高技术设备。

  分委会欢迎中俄感兴趣的公司共同参与在中国、俄罗斯或第三国举行的国际招标。

  5、分委会建议,在投资合作常设小组工作第一次会议前相互提交两国吸引对方投资的具体项目清单。这将便于在清单基础上选择符合要求的企业,并开始双方的具体谈判。

  六、关于分委会第七次会议

  分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04年在俄罗斯举行,会议的具体时间双方将另行商定。

  本纪要于2003年8月27日在北京签订,正本共两份,每份用中、俄文书就,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与贸易部
副部长 副部长
张志刚 弗•格•卡拉斯京
(签名) (签名)




附件1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第六次会议议题


  一、关于分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中俄经贸合作状况

  二、关于落实2003年8月双方部长会晤达成的协议

  三、双边经贸合作的其他问题

  四、关于分委会下设各常设工作小组

  五、关于进一步发展中俄经贸合作的具体措施

  六、关于分委会第七次会议

附件2
中俄总理会晤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第六次会议中方代表团名单


  1、张志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副部长,代表团团长代表团成员
  2、孙永福 中国商务部欧洲司司长
  3、尚 明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调查专员
  4、孙大伟 国家认监委副主任
  5、王俊文 中国驻俄使馆公使衔经济商务参赞
  6、俞建华 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副司长
  7、徐 旭 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副司长
  8、宋和平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副司长
  9、郭永乐 商务部外事司副司长
  10、刘迎军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助理巡视员
  11、郑荣根 黑龙江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12、凌 激 商务部欧洲司处长
  13、冼国义 商务部规划划财务司处长
  14、马建春 商务部信息化司处长
  15、江予良 海关总署监管司处长
  16、张 伟 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和资金管理司官员
  17、孟 林 黑龙江省外经贸厅边境合作处处长
  18、石莉丽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副处长
  19、王开轩 商务部欧洲司官员
  20、李 明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官员
  21、任生俊 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22、鲍建敏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部总经理助理
  23、李可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24、刘世峰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部企业和银行代表
  25、刘小中 中国银行金融机构部经理
  26、高 明 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27、吴 元 神华集团副总经理
  28、厉衡隆 中国铝业公司副总裁
  29、赵庆生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30、冉来明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31、王镇武 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副总裁
  32、孙建生 中国钢铁工贸集团
  33、鞠红国 中国钢铁工贸集团
  34、乔锡涛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船舶事业部副部长
  35、郑 刚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船舶事业部项目经理
  36、成蕴光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7、李迎春 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38、石 芳 中国华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
  39、徐 永 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理事长
  40、冉福林 中国皮革工业协会


中俄总理会晤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第六次会议俄方代表团名单


  1、卡拉斯京.V.G. 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副部长,代表团团长代表团成员
  2、伊万诺夫.I.V. 滨海边疆区第一副州长
  3、季托夫.B.U. 俄罗斯工业家企业家联盟副主席“国际化工”股份公司董事长投资问题专家组组长
  4、卡尔彼奇.A.V. 俄罗斯经贸部亚非澳司司长经贸分委会秘书长会议纪要筹备专家组组长
  5、尼基什娜.V.O. 俄罗斯经贸部贸易政策和多边贸易谈判司副处长市场准入问题专家组组长
  6、库立克.A.B. 俄罗斯外交部一亚局副局长
  7、拉赫曼诺夫.M.L. 俄罗斯国家标准委员会认可司司长
  8、尤尔钦科.E.V. 俄罗斯经贸部办公厅秘书处顾问
  9、杰列诺夫.A.V. 俄罗斯外经银行金融机构部经理
  10、齐普拉科夫 俄罗斯驻华商务代表
  11、波波夫 俄罗斯驻华商务副代表企业和银行代表
  12、波尔菲罗夫.A.B. “机械出口”联合公司董事长
  13、彼得罗相.A.R. “新利佩茨克冶金公司”副总经理俄罗斯钢铁出口商联盟主席
  14、沃尔科夫.S.K. “船舶进口”联合公司副总经理
  15、斯卡尔拉特.V.M. “技术工业出口”联合公司副经理
  16、阿布拉什托夫.SH.K. “卡玛斯”联合公司莫斯科代表处副经理
  17、捷姆钦科.M.V. 俄罗斯奥委会法律司金融法律处处长
  18、米申.S.D. 外经银行金融机构部经济师
  19、安德列耶夫.V.P. “杰尼特”银行副总裁
  20、特鲁索夫.A.V. 俄罗斯储蓄银行国际关系部经理
  21、奥热葛夫.A.U. 俄罗斯储蓄银行项目融资部经理
  22、萨纳科耶夫.S.F. 俄中经贸合作中心总经理
  23、捷鲁科夫.I.V. 圣彼得堡“对华合作发展中心”总经理
  24、阿格耶夫.D.A. “萨彦斯克化学塑料”股份公司进出口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