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俄罗斯政府首脑定期会晤筹委会经贸合作分委会中俄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监管常设工作组工作准则
作者: 来自:国家认监委 点击数:
编辑时间:2009-12-17 8:20:48
(参考译文)
1、总则
中-俄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监管常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根据中-俄政府首脑定期会晤筹委会经贸合作分委会会议协定(2000年5月23日在莫斯科签署)的建议在分委会框架内设立,为分委会的工作机构。设立该工作组的目的是保证双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大力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及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简化检验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加强在标准、计量、合格评定、认证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的合作。
工作组独立运作,根据委员会、分委会的决议及本工作准则开展工作。
2、工作组的主要任务
工作组的主要任务应在如下领域进行合作:
--保证双向贸易、包括边贸优质产品流通的良好环境,包括双方主管部门采取的防止假冒、潜在危害、低质或走私货物进入市场的共同措施;
--国家合格保证体系,包括产品(服务)认证;
--按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
--协调涉及进出口产品的国家标准;
--计量;
--在标准、计量、检测、认证和质量管理领域的国际组织中协调立场和行动;
--协调有关WTO的活动;
--检验实验室认可;
--按照ISO/IEC指南/标准和进口国要求经国家认可的检验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的试验结果在协议基础上予以承认;
--检验证书、检测报告和试验结果的承认;
--进出口商品的装船前检验;
--涉及上述领域的专家培训。
3、工作组的组织结构和活动
工作组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设立的,包括中俄两方各自的组长、副组长(若干副组长),执行秘书和若干组员。
俄方和中方的工作组组长相互通报自己一方的组员和人员变更。工作组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分组。分组就自己的活动提出建议,以备在工作组联合会议上采纳。
两国有关机构对工作组活动感兴趣的专家可参加其活动。
工作组在分委会授权范围内活动。
4、工作组开会的程序
工作组根据分委会的决议和工作组各次会议上确定的计划开展工作。
工作组会议在中国和俄罗斯轮换召开,每年一次。每次会议的主席由主办国的组长担任。
必要时,可在双方组长同意的基础上增开会议。
在每次例会上提出下次工作组会议讨论的问题。
应在每次开会的两个月前,双方组长最终确定工作组会议的议程、日期和地点。
工作组会议达成的协议、议案和决定以议定书形式确定,由双方组长签署。
工作组会议的议定书用英文书写双份。
为便于解决工作组会议议定书涉及问题和/或其它涉及标准、计量、合格评定、认证和进出口检验的问题,双方组长在会议间隔期间直接或通过其执行秘书保持工作联系。
工作组的日常工作依赖执行秘书保持工作联系,如需要,可召开工作会谈,以检查工作组决定的执行情况并为下次会议准备文件。
5、工作组的活动费用
工作组会议的有关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参会人员所需的费用(交通、食宿、津贴)由派遣方承担。
6、最终条款
工作组的工作语言为英语。
该工作准则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提交分委会。
常设工作组可以书面形式对这些准则进行修改和补充。
本准则由以下代表草签。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俄罗斯国务秘书
管理委员会 俄罗斯标准化和计量委员会
王凤清主任 古萨科夫副主席